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涟源通报2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例-九游会j9

三湘风纪网   涟源市纪委   2018/1/26 14:40:57【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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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涟源市纪委通报2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1.安平镇岛石村党支部书记吴付华等人贪污挪用挥霍村集体资金等问题。吴付华与岛石村村主任兼秘书吴新为、计育专干兼出纳吴志红等人在2016年至2017年通过虚列工程款等方式,在村集体资金中套取330864.18元用于支付伙食招待费、借款利息和个人旅游费用等,其中用扶贫领域资金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旅游费用59660元;2015年至2016年利用职务便利,挪用村级集体资金50000元借贷给他人;2014年至2017年购买香烟58854元用于村务招待,并在村招待费中列支,造成村集体资金挥霍浪费。结合其他违纪问题,吴付华、吴新为、吴志红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安平镇新万村党支部书记吴志平等人滥用职权、虚列开支等问题。2014年7月,在未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的情况下,新万村村干部仅和部分村民商量后,以村委会名义违规将村集体山林租让给村民吴某中,违规收取租金、红包等共计195257元入村账,并对吴某中在承租的山林中非法开采油土的行为未采取有效措施制止,造成矿产资源和环境被严重破坏。2016年,新万村村干部在村账中虚假列支造林工资、清理渠道工资共计15825元,用于争取项目资金时的送礼和请客吃饭开支,并截留退耕还林补助资金8000元未入村账,用于给提供直补存折的40位村民每人发放200元补助。2014年至2017年,新万村党支部书记吴志平在担任新万煤矿法人代表期间,隐瞒矿工吴某其的工伤赔偿金额,侵占吴某其工伤赔偿款265987元据为己有,直至组织审查期间,才将侵占款全部退还;结合其他违纪问题,吴志平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新万村原副支书兼报账员吴佑求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村主任吴四杰,计育专干刘雄,支委委员吴森林分别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新万村原支委委员吴桂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涟源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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