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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21日13时48分,冷水江市消防救援大队接到火警报案,冷水江街道办事处施塘社区的海弘波月家园8栋一单元7楼发生失火事件,经消防大队救援处置,初步查明原因为用电不当起火,3名被困小孩送往人民医院治疗。
在这次失火事件信息报送工作中,冷水江街道办事处、市委办信息组落实信息报送要求工作不力,导致上报信息不精准,被上级误认为我市发生失火致人员伤害重大事件,造成不良影响。
冷水江街道分管消防安全工作党委委员傅占华组织处置不力,在报送3名伤者伤情时,仅凭当时医生急诊时救治专业陈述“暂未脱离生命危险”作为信息上报;冷水江街道党政办主任曾锴工作不认真,上报紧急信息不准确,未按程序审批上报信息;冷水江街道分管党政办副科级干部刘艳辉对印章管理不到位,未对上报材料审核把关。
市委办信息组报送员潘毅对紧急信息未按照要求持续跟踪关注,工作不认真不仔细,单一采信冷办上报信息向上级进行汇报,导致报送信息不全面、不准确;市委办信息组组长阳专和分管信息工作的市委办副主任谢元浩督促不力,审核把关不严。
2021年1月23日,经市委决定,对傅占华、曾锴、潘毅进行履责约谈处理,刘艳辉、阳专进行提醒谈话处理,谢元浩进行批评教育处理。
当前,正是春节学生放假和外出务工人员返乡期间,是疫情防控关键期,也是火灾隐患频发、多发期,全市党员干部要克服麻痹思想和懈怠情绪,切实履行好职责,对工作中出现的紧急事件,当地党委政府和行业监管部门要履行好主体责任,要第一时间处理,及时、准确、全面、真实上报信息,防止在工作中出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确保我市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