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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整治“四风”突出问题,干部作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但仍有少数同志无视规定,心存侥幸,顶风违纪,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对此进行了严肃查处。为警示和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对以下7起违反作风建设相关规定的典型问题予以通报。
1、中央储备粮湖南分公司娄底直属库违反国务院关于春节放假的相关规定,自行决定从2014年1月25日起放假至2月11日,超过规定假日10天。1月27日,市纪委督查组发现后予以纠正。中央储备粮湖南分公司给予娄底直属库主任舒象永行政记大过处分。
2、2014年2月,新化县城建投在工会活动中违规用公款给干部职工购买服装,共花费8.8万元,新化县纪委对所涉违纪金额全部收缴,对单位负责人诫勉谈话,予以全县通报批评,并责令工会主席刘光中辞去现职。
3、2014年2月,新化县水利勘察设计院以购物卡的方式违规发放津补贴7000元,新化县纪委对所涉违纪金额全部收缴,对单位负责人诫勉谈话,并在全县予以通报批评。
4、2014年
5、2014年
6、2014年
7、2014年
作风问题具有反复性和顽固性,必须经常抓、长期抓。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持之以恒落实八项规定,坚决纠正“四风”,进一步把作风建设抓到底、抓出成效。各级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要切实克服放松懈怠思想,消除应付观望心理,严守党纪政纪,注重自身形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要加大检查监督力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执行作风建设相关规定态度不坚决、措施不得力,造成管辖范围内出现顶风违纪问题的,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追究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以严明的纪律维护作风建设的权威性,为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
中共娄底市纪委
娄底市监察局
201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