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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娄底市公安局党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九游会j9

娄底廉政网     2023/7/21 14:09:46【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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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9月30日至2023年1月1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公安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23年2月2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市公安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市公安局党委把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来抓,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全盘接受反馈意见,主动认领问题,精准逐条施策,扎实推进整改,构建长效机制。

(一)深化认识,高站位部署整改工作。市局党委多次召开会议,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精神,认真学习市委书记邹文辉在听取六届市委第三轮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周密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推动巡察整改任务全面落实落地。2023年5月26日,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市局党委班子成员紧扣巡察反馈问题,深刻开展对照检查,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二)压实责任,高标准推进整改工作。市局党委牢牢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第一时间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娄底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黄江民任组长,下设整改办,明确专人负责巡察整改日常工作,确保巡察整改高效推进。印发《中共娄底市公安局党委关于落实六届市委第三轮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全体党委班子成员、各部门按照整改方案的总体部署,认真对照巡察整改任务清单,结合工作实际,分别细化整改措施,严格按照整改时限,推进整改工作务实有序开展,确保做到即知即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

(三)紧盯目标,高频次调度整改工作。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黄江民坚决扛起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多次主持召开党委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任务,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巡察整改遇到的各种问题,做到问题核查不清楚不放过,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市局党委班子成员履责担当,以上率下,与分管部门一起,对巡察反馈问题逐个研究、分析原因、精准施策。联合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对各部门(单位)报送的完成情况严格审查、逐项把关,坚决杜绝虚假整改、文字整改。对完成情况达不到要求的,约谈责任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

(四)标本兼治,高质量落实整改工作。市局党委坚持把巡察整改与绩效考核争先创优、大数据中心建设、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与提质增效、“市县主战”警务机制改革、“派出所主防”警务机制改革、情指行一体化运行机制改革、党建引领“一切工作到支部”、提升群众满意度、110与12345非警务警情分流机制改革等10项重点工作相融合、一体推进,使整改落实的过程成为规范管理、改进作风、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过程,以各方面工作的新进展、新成果体现巡察整改成效。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上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安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1)针对“理论学习流于形式”。细化深化“第一议题”等常规学习制度,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坚决做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排头兵”,今年已开展10次“第一议题”学习,每次根据学习内容提出贯彻落实建议,并督促落实。

(2)针对“落实中心组学习制度不到位”。一是制定了2023年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党委会上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按照“六个环节”必备的要求,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工作,开展专题讨论和点评小结,规范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今年已开展6次党委会理论中心组学习。二是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局属各部门订阅《求是》、《党建》等理论辅导刊物,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强化书香机关建设,以打造学习型警队、营造全警良好学习氛围为目标,管好用好“学习强国”、“青年大学习”等学习平台,鼓励全警争做学习先锋。

(3)针对“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有差距”。一是开展“雷霆2023”专项行动,共破获各类现行刑事案件825起,同比上升230%,刑事打处2414人,同比上升95.8%。二是深入推进“金盾联桑梓,千警回老家”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全市排查化解矛盾纠纷8435条。三是通过法治教育培训、“市县主战”侦查民警政治业务“双提升”培训班、谈心谈话等方式,组织民警学习相关规章制度,坚持用制度规范执法办案等工作。

2.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1)针对“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有待提升”。一是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深刻剖析、对照检查,提出整改措施,互相监督互相提醒,防止领导班子出问题。二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充分履行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逐级开展谈心谈话,沟通思想、严明纪律,解决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

(2)针对“‘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到位”。全面推进“一切工作到支部”攻坚行动,持续强化支委在议事决策、选人用人等重大事项中的政治把关作用,凡属“三重一大”均应由党委(党总支、支委)集体讨论决定、实施,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有效实现党的领导的坚强战斗堡垒,其中钢城分局制定了《中共娄底市公安局钢城分局委员会“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3)针对“‘末位表态’制度落实不到位”。认真学习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实施纲要》、《党内监督条例》和末位发言制度。严格执行末位表态的程序,做到事前告知、充分讨论、如实记录。对未按要求做记录的记录人员谈心谈话并予以批评教育,责令以后严格按照规定记录。

3.党建和意识形态工作存在短板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1)针对“党建工作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印发了《关于明确市公安局党委成员定点支部过组织生活及建立基层党建联系点的通知》《中共娄底市公安局委员会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清单》《中共娄底市公安局委员会班子成员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一岗双责”清单》《娄底市公安机关辅警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规定》等制度,压紧压实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市局党委领导班子带头落实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以点带面指导推动党支部党建工作深入有效开展。

(2)针对“党建基础工作不够扎实”。市局机关党委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对各基层党组织的工作指导,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督促各党支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好党建工作。2023年3月,市局机关党委以“四不两直”方式,对娄星、钢城、氐星分局基层党支部进行调研督导,对部分党支部未及时换届选举等问题进行通报,督促立行立改。2023年5月,市局机关党委以创建示范党支部、示范党小组为契机,对市局机关部分党支部、党小组进行督导,对党员党组织关系、“三会一课”等基础党建工作进行全面深入检查,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

(3)针对“党建活动开展有差距”。2023年3月,举办了为期5天的全市公安机关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政治轮训班,共550余人参加,采取集中辅导、个人研读等多种方式通过引导“关键少数”先学一步、深学一层,示范推动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层层跟进。鼓励各基层党组织适当开展体验类主题党日活动,让每一个基层党组织都充满活力。

(4)针对“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不到位”。严格执行意识形态工作“四个责任”,坚决做到意识形态工作“四个纳入”,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进一步规范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公安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切实担负起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的战略重任,全力构建意识形态安全屏障。

4.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部署有差距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针对“重点工作和民意调查排名靠后”。2022年在省厅对市州公安局绩效考核中的排名较2021年有所进步,今年以来,市局印发了《2023年度县级公安机关绩效考核细则》《2023年全市公安机关相关警种大队、派出所重点工作考核办法(试行)》,进一步压实责任,要求市局牵头绩效考核的警种部门按照《2023年度市州公安局绩效考核重点工作责任分工表》真抓实干,确保责任上肩,明确到人,争当“排头兵”的理念深入人心。

5.巡察、检察以及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1)针对“市局机关与分局编制没有分类管理,存在混编混岗”。正积极主动与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对接,科学谋划人岗编配,推行警力编制动态管理机制,提高编制使用效率,真正做到定岗定位定人。

(2)针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发现问题整改力度不够”。一是制定了《娄底市公安局县级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办法》,推动各部门扎实开展全过程、全要素、全流程执法监督考评。二是开展常态化执法突出问题防治,罗列“三不案件”问题清单,并督促整改落实。三是严格落实专(兼)职法制员制度,压实所队法制员职责任务,加强法制部门对法制员的业务管理和业绩考核,将执法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推动到执法一线。四是结合警务评议,对存在执法过错情形,严肃开展执法过错责任追究。

(3)针对“屡纠屡违”。一是进一步明确法制部门严把案件质量关,对所有案件进行“一案一审一把关”。二是加强业务技能培训,以案释法,以案促改,进一步规范办案流程,提高民警的程序意识和办案能力。三是进一步完善涉案财物管理相关制度,组织办案民警再次学习《市公安局涉案财物管理规定》,重新对各部门法制员进行调整,加强法制员和涉案财物保管员业务技能培训。四是对历年来侦办案件进行回头看,对扣押的物品财物相关清单未完善的,迅速完善补充到位。

(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情况

6.管党治警责任压实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1)针对“‘一把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到位”。一是成立了娄底市公安局全面从严管党治警领导小组,掌握局属部门、各县市区公安机关全面从严管党治警情况,提出对策建议,总结推广经验做法;会同驻局纪检监察组加强对局属部门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政治责任的监督;指导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政治督察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二是严格落实《党内定期谈心谈话制度实施细则》,开展经常性、多层次的谈心谈话,对未谈到的人员已全部进行了谈话和整改。谈话时严格按要求进行记录。部门主要领导的谈心谈话由分管党委成员组织开展,其他实职领导干部的谈心谈话由部门主要领导组织开展,每半年做到全覆盖谈话一次;其他民警的谈心谈话由分管领导组织开展,每季度做到全覆盖谈话一次。

(2)针对“局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一是市局党委班子成员每季度听取分管部门汇报一次工作情况,重大、突发情况即时分析研判。其中氐星分局重新修订《氐星公安分局涉案财物管理规定》,并出台《氐星分局执法规范化考评办法》,推行了一事一通报、一案一通报等制度。二是全市公安机关开展2023年第一轮执法质量考评,现已完成了对钢城、娄星、涟源、新化的考评。

7.担当作为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1)针对“有案不立”。一是由办案单位重新组织逐案评查、提出整改意见,并由办案民警整改到位。二是深度研判检察机构近3年对公安机关发出的纠违通知书或检察建议书并进行了分类汇总。三是开展了专题法制辅导,以案释法,以案促改,进一步规范办案流程,提高民警的程序意识和办案能力,杜绝类似违法违规情形的再次发生。四是将纠违通知书或检察建议书所述违法违规情形予以考评。五是严把案件质量关,明确刑事案件由分管领导审核制,对所有案件进行一案一审一把关。六是定期召开案情分析会,对重大、疑难案件集体研究。七是通过核查案件具体情况后,已对责任民警追责问责,并将相关情况作为“镜鉴”以案明纪以案促改的典型反面案例。

(2)针对“有案不查”。一是督促对检察院纠违的案件形成起诉意见书,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并责令责任民警做出深刻检讨。二是制定整改方案,逐一落实整改责任领导、责任人并纠正违规,相关线索已按规定移交相关单位继续查处,案件相关人员继续打击。

(3)针对“有罪不究”。市局成立了专案组,组织对相关案件重新进行了调查,根据调查情况,已依法做出了立案决定并责令办案民警做出深刻检讨。

8.监督责任落实有差距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1)经请示市纪委同意并经局党委研究,成立市局直属机关纪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大大加强了纪检监察力量。机关纪委和驻局纪检监察组之间信息互通,对有难点、疑点的案件互相分工协助,大大减少了办案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2023年由驻局纪检监察组组织,机关纪委配合,对全市公安机关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了培训并进行了座谈。

(2)健全长效机制,2023年2月全面启动了智慧管理系统,进一步加强上下班纪律的督导检查,强化内部管理。对智慧管理系统使用情况不定期进行抽查,针对打卡异常的情况定期通报,强化监管督查,通报结果纳入纪律作风考评扣分。

9.廉政风险依然存在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1)一是年初由市局机关纪委制定廉政家书,通过微信公众号向全体民警、职工、辅警家属发放。二是制定了廉政风险台账,明确各部门廉政风险点和第一责任人。三是加强执纪监督,对有证据证明有以权谋私违纪行为的民警、职工、辅警依法依规处理。四是围绕“镜鉴”专项活动,对全警开展了警示教育,净化了政治生态。

(2)由审计、机关纪委全程介入监督,保证政府采购合理、合法、合规。

(三)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10.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仍有发生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1)针对“重要文字材料审核把关不到位”。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学习,剖析“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二是对文书拟稿错误、审签把关不严等工作作风不实,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问题立行立改。三是对相关责任人就自身存在的问题在会上进行检讨发言,对相关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取消相关人员2022年度评先评优的资格。四是制定文书拟稿、校对、审签规定,严格按程序逐级审批。

(2)针对“拘留请假造假审核把关流于形式”。一是印发了《娄底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拘留执行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全市公安机关拘留请假和暂缓执行的审核、审批,要求各地在决定同意前报娄底市局法制支队审核,呈分管法制工作的局领导审批。二是要求各地各部门迅速开展拘留请假、暂缓执行人员核查,全面清理所有拘留请假、暂缓执行情况,并将相关情况报法制部门。三是相关单位召开专题会议,主要负责人在会上就请假材料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作检讨;制定了《行政拘留执行未到位整改方案》,对2019年以来裁决行政拘留而未执行到位的及2019年以来拘留请假后未执行拘留的进行集中收拘,建立拘留请假到期后续执行工作台账,对于拘留请假到期的及时通知办案单位执行,加强日常监督管理。

(3)针对“考核指标层层加码、不切实际”。一是将《2023年度县级公安机关绩效考核办法》向市委督察室、市政府督察室进行备案。二是严格控制2023年对县级公安机关的绩效考核指标,较以前明显减少,杜绝层层加码。三是在全市开展不合规不合理考核项目清理整改工作,各警种条线、各县市分局基本围绕市局下达的绩效考核任务进行考核或制定本单位考核办法。

11.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较为突出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1)针对“违规发放津补贴和奖金福利”。一是立即清查违规发放的奖金、慰问金、津补贴及看守费等,现已如数退还到位。二是组织学习了上级关于财务纪律,慰问工作的文件精神、政策规定和规章制度,严格区分单位行政专项走访慰问和工会会员慰问,分类开展慰问,分类列支慰问费用,严格各类费用审批。组织民警认真学习执勤津贴发放的文件精神、政策规定,警种部门加强日常考勤和审核把关,全面清理民警执勤津贴发放情况,严格按照“多退少补”原则进行整改,坚决杜绝违规发放。

(2)针对“违规用公务油卡给私车加油”。一是组织全警深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时刻对照检查,内化于心、外化于形。二是已责令相关责任人于2023年2月将违规加油金额全部退还至单位账户。

(3)针对“公务用车涉嫌虚假加油”。一是相关人员加油不规范、登记不规范等工作未履职尽责的责令检查处理,并撰写检查材料上报驻局纪检监察组。二是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公车管理使用等有关文件规定学习,进一步提高公务用车管理水平,坚决杜绝违规违纪行为发生。三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重新制定加油表格,明确专人负责油卡管理,对每张卡进行油品限制,实行“一车一卡”加油管理制度,每次公车加油做到有登记有台账,做到车、卡与实际加油数相符,并对每个卡进行油品限制。

(4)针对“未按规定缴纳工会会费”。全面清理了2021年至2022年缴纳工会会员个人会费情况,按照规定标准补缴2021年至2022年工会会员个人会费,及时开展2023年会费缴纳工作。

12.执行财经纪律不严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1)针对“政府采购不规范”。一是坚决落实整改任务,在今后的工作中增强责任意识和程序意识。二是组织学习政府采购法、合同法及招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采购的具体政策,避免类似事件发生。三是后续工作中,将加强向财政部门的请示汇报沟通,严格遵照《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依法依规采购警务通终端业务服务项目。四是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及时报告党委,严格依规依程序办理,确保“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执行合纪合规。五是在招标工作中,依规依程序办理,消除现有风险隐患。六是严格落实财经纪律,常态开展财经纪律监督检查,联合纪委、纪检、审计等部门通过定期例行检查、不定期专项检查方式,及时发现违反财经纪律问题,强化责任追究,形成震慑力。

(2)针对“财物管理不规范”。一是及时完善财务报账制度,严格执行《湖南省电子卖场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二是进一步整章建制,根据市局《娄底市公安局食堂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娄底市公安局机关食堂会计核算暂行办法》规范食堂管理。全面自查清理会议开支费用,所需材料已按要求补充落实到位。三是严格控制会议频次、规模和时间,推行会议签到制度。

(3)针对“违规发放辞退补偿金”。一是成立整改工作专班,明确牵头领导和责任部门,负责追缴违规发放的辞退补偿金。二是进一步完善辅警管理制度,对于辅警辞职辞退等问题的处理,严格按照《湖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和《娄底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日常管理规定》等系列规章制度执行,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4)针对“涉嫌虚开发票”。一是责令相关人员按照规定将书籍费如数退还至单位账户。二是重新全面清理了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加强学习培训,教育引导全警熟知财务管理规定,懂得违反财务管理规定的后果,养成遵守财务管理制度的自觉。三是严格落实财务报账审批流程,规范财务行为,全面规范、加强财务报销工作。

(5)针对“涉案财物管理混乱”。一是组织涉案财物管理和执法办案警种部门全员加强学习,自觉强化涉案财物管理意识,严格依法依规管理涉案财物。二是调整涉案财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明确岗位职责和要求。三是出台制定涉案财物管理相关规定,并严格落实到位,确保专人负责,固定场所保管,按照规定建立健全管理台账。四是组织全面清理历年案件相关涉案财物,严格按照规定登记并依法处置到位。

(6)针对“经费开支超预算”。组织学习了《娄底市公安局会议管理规定》,严格会议审批程序。

13.违纪违规问题多发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1)针对“不作为问题多发”。一是加强学习,组织办案民警认真学习了《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等执法办案业务知识,进一步熟练掌握执法办案程序和规定。二是加强教育管理,督促民警严格按照执法办案程序和规定办案,防止在日后工作中发生未及时报请逮捕问题,同时依法依规处理当事人。

(2)针对“乱作为问题较为突出”。一是对违规民警给予相应处理。二是组织开展多次廉政警示教育,以案说法,增强规范执法意识,教育引导民警端正思想、主动作为。三是进一步开展排查,切实做到举一反三,杜绝此类问题再发生。

(3)针对“腐败作风问题较为严重”。一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教育,先后组织廉政警示教育主题党日活动、集中观看警示片,撰写心得体会,开展党委廉政建设集中学习、廉政警示教育。二是加强从严管党治警、落实“主体责任”,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部门人员的教育和提醒,分层级开展了党内谈心谈话。三是强化纪检监察措施。以案促改、畅通信访、网电举报渠道,紧盯群众反映突出问题开展重点整治。四是今年4月起开展为期半年的“提能力、转作风、促清廉”纪律作风建设专项行动,深入查摆,全面整改,对查实存在违纪违法的个人及责任人、责任单位严肃问责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体制机制和队伍建设情况

14.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不够完善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1)针对“职能职责边界未厘清”。一是市局成立联合检查小组,经常组织开展勤务检查,深入城区派出所开展接处警工作调研,进一步理顺职责边界,明确主体责任。二是进一步整合警力资源,优化勤务模式,对城区快警平台勤务进行调整,重新布局选点。三是进一步立足实际、聚焦实战,全面实现提升震慑力、提高见警率。

(2)针对“落实‘市县主战、派出所主防’的勤务模式改革有差距”。一是全力推行“市县主战、派出所主防”警务机制改革,出台了《娄底市公安机关专业警种、派出所刑事案件管辖分工暂行规定》,列出主战、主防两张清单,进一步厘清机关与基层、警种与所队之间的职责。二是实施了警力下沉计划,破解警力分配“头重脚轻”问题,全市公安机关下基层锻炼民警共279人,其中市公安局本级115人,县级公安机关164人,机关警力(不含交警、监管、巡特警部门)精简率达20.18%。

15.队伍教育管理有差距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1)针对“警示教育不到位”。充分利用好典型案例“活教材”,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先后牵头摄制了警示教育片《不该响起的枪声》、《警戒ⅰ》、《警戒ⅱ》、《警戒ⅲ》、《警容风纪不满意样本》并组织民警集中观看,强化了公安民警“不想腐”的思想自觉,产生了“不敢腐”的震慑效应。

(2)针对“辅警队伍问题多发”。一是制定了《娄底市公安机关辅警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规定》,理顺辅警党组织关系,依托基层党总支(支部)将辅警党员纳入党员学习管理中,完善配套管理制度。二是编订了《娄底市公安局规范警务辅助人员系列规章制度汇编》,逐步形成辅警队伍“进、管、用、出”闭环管理体系。三是强化日常考核管理,建立实习期考核、月度考核、年度考核3种考核方式,围绕德、能、勤、绩、廉5个方面进行量化考核,将考核结果与辅警绩效工资、层级晋升挂钩。四是激励辅警担当作为,启动辅警首次层级晋升授衔工作,612名辅警首次层级晋升并授衔,并将辅警纳入工会组织。五是加强辅警的教育培训,将辅警教育训练工作纳入年度教育训练工作计划,从政治思想、纪律作风、业务技能等环节入手,规范训练内容,提升综合素质,同时加强对辅警“八小时”工作之外的约束管理。

(3)针对“年轻干部培养使用力度不够”。制定《娄底市公安局关于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实施办法》,着眼娄底公安未来事业的发展需要,形成年龄、知识、专业等相对合理的干部梯队。

(4)针对“干部配备和轮岗交流问题较为突出”。一是制定了《娄底市公安局干部轮岗交流工作规定》,使领导干部岗位交流有章可循、有制可依,提升干部队伍建设的活力和干劲。二是分批完成岗位任职5年以上的科级干部调整交流和在同一岗位任职10年以上的科级干部任职交流,避免出现岗位腐败的问题。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市局党委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采取更加强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效,推进公安工作更上新台阶。

(一)紧盯问题不放松,确保件件落到实处。对于整改工作,我们将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措施不软、力度不减,不放过任何一个问题、不忽视任何一个环节、不留下任何一个尾巴,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确保全面完成整改任务。进一步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意识,使全警在信念上更加坚定,在认识上更加清醒,在作风上更加过硬,在工作上更加务实。

(二)聚焦中心工作,深化责任担当意识。在整改中强初心,在落实中显担当。以巡察整改为契机,紧紧围绕捍卫政治安全、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安宁总任务,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坚强领导下,深入推进省厅节点警务、专项警务、县域警务“三大警务”,持续贯彻落实“四个大抓”战略,持续抓好2023年全市公安机关十项重点工作攻坚行动,防风险、补短板、树形象、争先进,把“三高四新”蓝图变成美好现实,全力推进娄底公安高质量发展。

(三)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持续巩固提升整改成果。多措并举拧紧巡察整改闭环链条,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积极探索将行之有效的整改成果转化为管党治党的制度机制,以党史学习教育、党的理想信念教育、从政道德教育、党纪国法教育、优良传统教育等为重点,强化思想教育,使全警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坚持关口前移,不断完善权力阳光运行、腐败风险预警、职务犯罪预防等机制建设。加强重大事项决策监督;加强党务、政务公开,积极接受监督;完善权力、责任清单,规范公安行政行为。充分发挥机关党委监督作用,积极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工作,严格执纪问责。同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把巡察整改成果体现在推动我市公安工作发展上来,整改提升交答卷、踔厉奋发向未来,为建设现代化新娄底做出新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馈。

联系电话:0738-8566108;

邮政信箱:娄底市公安局主楼629办公室(邮政编码:417000);

电子邮箱:zrzyjgdw@163.com。


中共娄底市公安局委员会

2023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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