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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涟源市委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工作的通知》,实施公务接待“三严三禁”:严格实行工作餐制度,严格实行定点接待,严格控制陪餐人数;禁止同城接待,禁止工作日中餐饮酒,禁止接待经费超支,并在以下方面重点予以明确:
一是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的工作人员在市域范围从事公务活动,确需就餐的,一律安排工作餐。工作餐标准为每人每餐40元。
二是工作餐需到指定餐饮单位进行。有机关食堂的市直部门和乡镇办事处一律安排到机关食堂就餐。
三是实行对口接待,陪餐人员不超过3人。
四是市城区范围内各单位之间,一律不得以任何名义用公款相互宴请。
五是各单位公务接待实行总额控制,2013年公务接待费用支出要在2012年基础上下降20%以上。
六是违反相关规定的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及有关人员,按照党纪政纪的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娄底市纪委党风廉政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