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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精神,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新作风,凝聚冷水江市建设发展新能量,2015年,冷水江市纪委、监察局不断完善制度,强化责任,严格监督,督促落实,通过“四个狠抓”深入推进全市作风建设。
狠抓责任落实。为推进作风建设,冷水江市紧紧抓住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激发各级党委(党组)抓作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第一时间转发并认真组织学习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党政正职履职用权若干规定(试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和娄底市纪委《关于开展“三公经费”管理使用专项监督检查的工作方案》、《娄底市党风政风明查暗访暂行办法》等5个文件。结合冷水江市实际,出台《中共冷水江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中共冷水江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中共冷水江市委办公室关于冷水江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组成人员、任务分工的通知》和2015年度乡、镇、街道办事处、市直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建设检查考核实施办法,进一步细化责任内容,明确责任追究方式。召开全市作风建设推进大会,对全市作风建设做出部署安排,对作风建设典型案件进行通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阳卫龙亲自带队督促各单位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对2014年全市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不力的两个单位进行了严肃问责。对今年以来抓作风建设工作不力的13家单位的党委(党组)书记和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进行了诫勉性约谈。
狠抓制度执行。牢固树立执行制度不搞例外,制度面前没有特权的观念。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精简会议活动,严肃查处公款送礼、公款吃喝、赠送和接受商业预付卡、违规使用公务用车、滥发津补贴、违规办酒、出入私人会所和打牌赌博等问题。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出台并严格执行《关于加强“三公”经费审计的意见》、《冷水江市行政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冷水江市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冷水江市行政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办法》等制度,“三公经费”情况定期在单位内部公开,严格按规定结算、报销。严格依法行政,在政法系统开展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专项整治工作,严肃查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执法不公、徇私枉法、粗暴执法等行为。在全市开展“庸懒散”、“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专项整治工作,坚决杜绝乱审批、人情审批行为;坚决杜绝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坚决杜绝以权谋私、索拿卡要现象;切实提高工作效能,严格执行工作纪律,落实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制度,真正落实政务公开。
狠抓规范用权。制定并严格执行《市委领导班子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党委(党组)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实施办法》,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述纪述廉、廉政谈话、民主生活会、谈话和诫勉、询问和质询等党内监督制度。严格执行规范党政正职履职用权若干规定,严格执行“五个不直接分管”、“末位表态”等制度。改进和完善了党政正职述责述廉并接受评议制度。通过领导干部规范用权、率先垂范,引领全市作风建设向纵深拓展。
狠抓执纪监督。市纪委、市作风办把顶风违纪搞“四风”列为纪律审查的重点,切实加大执纪力度。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开通了冷水江市纪检监察网“纪委书记信箱”、“监察局长信箱”和“网上举报”专栏,公布了市作风办领导电话号码,24小时接听举报电话;聘请一批党风政风监督员,当纪委的“眼睛”和“耳朵”,帮助发现不作为、乱作为、缓作为等突出问题;加大与公安、财政、审计、工商、税务等单位的协作力度,最大限度获取违纪线索;规范对信访举报的管理,防止线索流失,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坚持抓关键节点,针对节日易发问题重点查;坚持抓重要岗位,围绕权力运行,开展重点监督;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防患未然。加大惩处力度,对顶风违纪搞“四风”的,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决不包庇、决不纵容,不但查处违纪人员,追究单位和领导的监督管理责任,通过文件通报和纪检监察网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还将纪律处分、组织处理和年度考核三者结合起来,对违纪人员和责任人员进行严厉惩处。今年以来,冷水江市已开展作风检查130余次,发出通报10期,查处作风建设典型案件20起,以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彰显了市委坚持从严治党、把纪律挺在前面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冷水江市纪委副书记 潘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