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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利局曹刚:严格遵守党纪条规 推进全市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九游会j9

娄底廉政网     2014/9/12 15:01:56【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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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县委中心组(扩大)学习廉政党课上的
讲  话
(2014年9月5日)

同志们:

3月份,省委决定结合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由省纪委牵头,在全省部署开展“党纪条规教育年”活动。5月7日,省委召开全省党纪条规教育电视电话会议,省委书记徐守盛在会上讲了一堂党课,标志着“党纪条规教育年”活动正式启动。为了认真贯彻省委和省市纪委的安排和部署,切实搞好“党纪条规教育年”活动,县委决定,把学习党纪条规作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党纪条规教育年”活动的主要目的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理念、新思想、新论断,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二次、第三次全会精神,以衡阳破坏选举案为反面教材,切实加强党纪条规宣传教育,强化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忧患意识、法纪意识和底线意识,深入推进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党委书记带头讲廉政党课。今天,我主要围绕“学习党纪条规、改进工作作风”主题,着重就严明党的纪律有关问题与同志们做一些探讨和交流。主要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信仰法纪,要自觉践行

党有党纪,国有国法。国无法不安,党无纪不治。严明的纪律,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本质特征,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根本保证,也是我们党生存、巩固和发展的必要条件。党的纪律内涵丰富,涵盖了政治、组织、宣传、群众、经济、外事、保密、生活等各个方面,这在党章和党的一系列法规、文件中都规定得很清楚。请大家按要求学习好党纪条规及相关法律法规原文。

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作为防治腐败的一项根本性措施,其核心是执行和落实,而落实和贯彻的首要前提,是让制度规范的对象了解制度、了解制度,进而把制度要求内化为行动自觉。美国法学家伯尔曼说:“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形同虚设。”促进反腐倡廉法规制度的执行落实,形成领导干部的法律法纪信仰,必须强化廉政法规制度的学习教育,努力让党员干部知晓、理解制度,从而自觉遵守、践行制度。在5月7日的全省党纪条规教育电视电话会议上,省委书记徐守盛书记在谈到衡阳破坏选举案时深刻指出:衡阳市发生的严重破坏人大代表选举案,性质严重、影响恶劣,教训是极其深刻的。此案的发生、蔓延,尽管有多方面的原因,但其中尤其值得我们深思警醒的,就是一些涉案人员罔顾党纪国法、肆无忌惮。按照徐守盛书记的讲话精神,我着重传达强调六个方面的纪律要求:

(一)严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纪律是我们党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基础。只有严明政治纪律,我们党才能成为一个有机整体,保持强大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确保党的事业蓬勃发展。当前,在遵守和维护政治纪律方面,绝大多数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是好的,但也有少数党员干部还做得不够。有的政治敏感性不强,在原则问题和大是大非面前立场摇摆、态度暧昧;有的信谣传谣,跟在一股自由主义思潮后面人云亦云,诋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歪曲党的历史人物和历史事件;有的口无遮拦、毫无顾忌,甚至专门挑那些中央已经明确规定的政治原则来说事;有的在贯彻执行党的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上阳奉阴违、自行其是,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对党组织的重大工作部署,还存在听不进、推不动、做不好的情况,对会议决定、领导交办的工作,既不入耳,更不入心,既不落实,也无回音等等。对此,我们必须保持清醒头脑和高度警觉。首先,要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党章是我们党的最高章程,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在各级党组织的全部活动中,都要坚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增强党章意识、宗旨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每位共产党员都要扪心自问,你是否逐字逐句地学习通读了党章,对党章规定的各章节、各条款内容是否了然于胸、牢记在心?在平时的学习工作中是否经常拿出党章来重温重温、对照对照?即便是看了、学了,是否真正按党章要求去做了?通过这样的反躬自问、反省对照,目的就是要让每一名共产党员牢固树立党章意识,全面掌握党章基本内容,严格遵守党章各项规定,自觉用党章规范自己的言行,共同来维护党章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其次,要坚定跟党走,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做到在党爱党、在党为党、在党忧党。我们要明确一个基本的道理:既然是党的人,就应该听党的话、跟党走,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在事关方向和原则的重大问题上立场坚定,在大是大非和关键时刻旗帜鲜明,坚定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这一点任何时候都不能有丝毫含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不是一句政治口号,不是一种政治标签,关键要落实在行动上,体现在工作中,做到在行动上一以贯之,在工作中不折不扣。

(二)严守党的组织纪律。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三次全会上深刻指出,“全党同志要强化组织意识,时刻想到自己是党的人,是组织的一员,时刻不忘自己应尽的义务和责任,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服从组织,自觉接受组织安排和纪律约束,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所有党员,不论党龄长短、职务高低,都要毫不例外地把自己置于党的组织之下,自觉接受党的组织纪律约束。客观地说,在党的队伍内还存在着令人担忧的现象:天马行空、我行我素,不把组织放在眼里的有之;会上不说、会后乱说,搅乱人心的有之;不讲规矩、不讲程序,拿原则当交易、作人情的有之;遇事拈轻怕重、挑三拣四,与组织谈条件、讲筹码的也有之,等等,这些都是组织纪律性不强的表现。遵守党的组织纪律,关键要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严格遵守“四个服从”。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是我们党的最基本的政治生活准则。“四个服从”大家都能倒背如流,但能不能自觉遵守未必尽然。比如,在个人服从组织问题上,党的纪律明确规定,对党组织的决定,如果认为有不妥之处,可以按照组织程序提出意见和建议,但在组织没有改变决定之前,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个别同志不懂得党的这一基本规矩,对组织的决定合意的、有利的就执行,不合意、不有利的就软顶硬抗,有的甚至老子天下第一,凌驾组织之上,成天怨天尤人、牢骚满腹,怀才不遇、自以为是。在这些人的行事风格中,只有对组织的过分要求,似乎组织欠他的,而忘了对组织的义务和服从,忘了对纪律和制度的敬畏,忘了对组织和人民的感恩,忘了对社会的奉献和作为。二是要坚持好民主集中制。组织纪律的核心是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既要讲民主,又要讲集中,防止由少数人说了算,更不允许个人专断。决策前要广泛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资料,充分发扬民主,听取不同意见,在此基础上,进行科学决策。决策一经形成,在执行过程中,就要下级服从上级,个人服从组织,就必须严格执行,不允许我搞我的,你定你的,自由散漫、我行我素!当然,如果认为决策需要完善,可以提出修订完善的建议。三是落实好分工负责制。领导班子成员对于职责分工范围内的事情,要敢于负责,抓好落实,做到到位而不越位,不能一遇到困难矛盾就绕着走,左转右避、上推下卸。在今年的全县反腐败工作会议上,县委和各级各单位负责同志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状,单位班子成员和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也都签订了廉政责任状,并报县纪委备案,该责任状明确了各自的工作职责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在此,我再次强调,作为班子成员既要管好自己“不出问题”,也要管好自己分管的部门单位和人员“不能出问题”,否则,要问责。班子成员之间要防止意气之争,对有些事情要放得下,相互包容,豁达大度,珍视团结,补台而不拆台,“互相补台好戏连台,互相拆台一起垮台”,内耗没有赢家!只有同舟共济、齐心协力,才能形成干事创业的强大合力。四是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作为党的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涉及重大问题、重大事项时按规定向组织请示报告,这是党内最起码的规矩。党员干部一定要强化组织观念、程序意识,该请示的必须请示,该报告的必须报告,该打招呼的必须打招呼,决不能我行我素,决不能遮遮掩掩,决不能瞒报虚报。每一名党员对组织都要忠诚老实,要讲真话、报实情,不能耍小聪明,更不能糊弄和欺骗组织。五是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我们党的干部政策历来强调要搞五湖四海,坚决反对搞宗派主义、条条块块。任何一个干部,不管你水平再高、能力再强,离开了党的组织,必定一事无成。我们都是党的人,组织把我们放在这个位置上,就是要团结各方面的力量去干事业。如果热衷于庸俗哲学,搞亲亲疏疏、团团伙伙,把党内纯洁的同志关系搞成小团体利益,有的甚至搞成哥们义气等非组织活动,那怎么能够团结带领广大干部群众同心同德往前走呢?对党内这种庸俗的风气,各级党组织尤其是领导干部要勇于坚持原则,敢于作坚决斗争。

(三)严格遵守党的群众纪律。党的群众纪律是我们党处理党群关系的纪律。群众纪律总的原则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不允许以任何借口、手段侵犯和损害人民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我们党历来重视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群众纪律始终是严明的。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在全党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群众观点教育,推动解决了一大批“四风”突出问题,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但实事求是地说,对目前取得的成绩我们不可估计过高,对脱离群众方面仍然存在的问题我们不能忽视,有些甚至比10年前、20年前、30年前更突出了。现在,尽管通讯发达了,但我们与群众见面少了;交通改善了,但我们驻村入户少了;干部文凭学历高了,但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却下降了。出现这种情况,从根本上说还是党员干部的群众观念出了偏差,党的群众纪律执行得不够好。现在我们有的干部,工作也很辛苦,也做了一些有益的事情,但为什么老百姓却不那么认可、不那么买账了呢?这要引起我们的深思。当然,也有我们个别基层干部的违纪违法问题损害了干群关系。去年以来,我县相继查办了基层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如原花门镇干部匡和田在担任镇公路站站长期间,在花门镇大托村村级水泥路硬化工程建设中,利用职务之便,采取虚报农村公路里程等手段,骗取国家公路补助资金68800元;在理江村村级水泥路硬化工程建设中,利用职务之便,采取伪造书证冒领等手段,挪用理江村农村公路修建的沿线单位、村民的捐款及国家公路补助资金159150元。涉嫌贪污、挪用公款,经法院审理,一审判决被告人匡和田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没收财产三万元;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数罪并罚,合并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三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三万元。第二个案例是石牛乡天明村原党支部书记李友美在担任石牛乡天明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收入不入账、虚报冒领等方式,将财政建设经费,倒房重建民政救济款、计划生育失业补助经费、“金财工程”建设补助经费、财政监督检查专项经费、常九公路“七·二”洪灾救灾款等总计6.1万元据为己有。2013年10月,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李友美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六万元。一审宣判后,李友美不服,提出上诉,今年上半年,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定性准确,量刑恰当,审判程序合法,遂做出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二审裁定。下一步,我们要通过抓好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着力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问题,建立健全促进党员干部密切联系和服务群众的制度机制,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四)严守党的经济纪律。党的经济纪律,亦称“财经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在经济工作中必须遵守的规范和准则。党的经济纪律包括党制定的财经政策、财经制度以及国家出台的经济法律法规。从一些违法违纪案件来看,很多同志出问题,就是在经济纪律上越了底线、踩了红线、裁了跟头。近些年,经济类案件一直居高不下,一些党员干部插手干预经济事务,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为亲属子女经商提供方便,为企业谋取非法利益充当庇护或搞权钱交易。还有个别同志利用下级单位、分管部门、行业企业有求于自己,收受红包礼金、索拿卡要,等等。最近,县纪委查处了县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局局长朱文林等三人涉嫌受贿案,目前朱文林等三人已被司法机关逮捕,接受进一步侦查。此外,原湖南省煤业集团洪山殿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刘和平和妻子刘翠莲利用刘和平担任洪山公司总经理的职务便利,由刘翠莲经手开具虚假的烟酒发票、办公用品发票或持有他人消费的发票,由刘和平安排公司人员以办公室招待费和总经理招待费用名义填报,并经其审批后在洪山公司报销。其中刘和平、刘翠莲共同贪污人民币48515元,刘和平单独贪污人民币20000元。此外,刘和平还利用其职务便利,为工程承包人谋取利益,收受人民币现金共14.5万元。另刘和平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其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尚有363万余元财产不能合理说明来源。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刘和平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刘和平之妻刘翠莲因犯贪污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这两个发生在我们身边的典型案件,一方面是利用其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一方面是违反财经纪律,虚列支出贪污公款。刘和平和其妻子已经受到了法律的严惩,县企保局案相关涉案人员也必将受到了党纪国法的严惩。我们一些部门单位虽然没有太多的项目资金安排,但在一些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分配、惠农强农补贴政策执行等方面或多或少都掌握着一定资源配置的权利,并非纯粹的清水衙门,过去已有干部在这方面失足跌跤,教训十分深刻。现在也有这方面的反映,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因此,我们要正确运用手中的权力,严以律己,做到戒尺在握,警钟长鸣,远离诱惑,远离陷阱,只有这样,才能始终经得起考验、守得住清贫、扛得过诱惑。不但要管好管住自己,而且要严格管住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要牢记陈毅元帅的告诫:“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党和人民在监督,众目睽睽难逃脱”。

(五)严守党的生活纪律。党员干部的生活作风和生活情趣,不仅关系着党员干部个人的品行,而且关系到党在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决不是件小事,也不仅仅是私德。不能说只要工作干得好、有能力,生活上有点问题没关系。既要不失大节,也要管住小节。“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一些领导干部之所以蜕化变质,一步步陷入违法乱纪的泥坑,往往不是倒在8小时的工作中,而是倒在8小时之外的生活中。因此,党员干部生活作风要正派,生活情趣要健康,绝不能把腐朽的东西当新潮,把落后的东西当时尚,不能沉迷于灯红酒绿,不求进取。要树立正气,注重小节,守住底线,不能放任低级趣味滋长。现实中,一些低级的、庸俗的东西确实不少:一是打牌赌博风。近年来,我县对打牌赌博等违反作风建设行为查得严,处理重,查处的力度前所未有,但仍有个别单位的党员干部违反“禁令”,屡禁屡犯,有的甚至在上班时间到牌馆、到村干部家、到群众家打牌,这几年,县作风办就查处了多起,如县城管局原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邓某等三人上班时间在牌馆打牌被免去职务,杏子铺镇财政所原副所长向某、石璧总支原副书记常某也是上班时间在群众家打牌赌博被处分等等,有的则借打牌之名行“利益输送”之实。这样的现象值得我们深思。二是吃喝玩乐风。有的觉得自己辛辛苦苦几十年,应该好好享受享受了,热衷于出入娱乐场所,纸醉金迷,乐此不疲。有的单位“三公经费”超标。三是封建迷信风。个别党员干部不信马列信鬼神,烧香拜佛,迷信风水。四是大操大办风。个别干部结婚、生小孩、过生日、孩子升学、买房、乔迁新居都要办酒请客。对这些不正之风,去年以来尽管有所收敛、有所好转、有所见效,但彻底根治决非一时之功,必须常抓不懈、露头必治。
(六)严守党的保密纪律。《党章》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明确规定,每个党员都必须严守党和国家的秘密,同泄露党和国家秘密的现象作坚决的斗争,坚决保卫党和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保密法》等法律法规也有一系列的明确规定。现在的保密工作与革命年代相比,形式和要求有了很大不同,但保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一点也不亚于当年。我们透过美国青年斯诺登曝光的“棱镜门”事件,就可以看出当前世界各国在保密战线的斗争是多么激烈。保密工作不出事则已,一出事就不得了。今年上半年,中央保密委又通报了全国性的几起重大泄密事件,都是因为在当今信息化条件下,一些同志思想麻痹、不懂不会、违规违纪造成的。希望同志们引以为戒,从保密就是保国家安全、保个人饭碗、保家庭幸福、保政治生命的高度来认识和对待这个事情,做到万无一失。我们要时刻绷紧保密这根弦,严格按保密制度办事,严守党和国家的秘密。对保密方面出了问题的,要依纪依法严厉追责。

二、预防护廉,要画地为牢

廉洁是幸福的源头。只有廉洁才能保全自己,幸福才能有所依附和承载。如果连自己的自由甚至生命都无法保全,事业、家庭、生活、精神、人格都必将失去,本该拥有的幸福就此烟消云散。党员干部一定要时刻保持清正廉洁,节制欲望,接受监督,不拿自己的终身幸福做赌注,一定要“画地为牢”,“作茧自缚”。时刻记住:“挡不住今天的诱惑,将失去明天的幸福!”

(一)修身以养廉。看看一些贪官落马后的忏悔,出现频率最高的语句,就是“放松了主观改造”。自身修养不够,正气就会不足,邪气就会入侵,在诱惑面前挺不住,迟早会出问题。因此,党员干部要保持清正廉洁必须加强自身修养。首先,要修炼道德人格。道德人格是一个人行为的“主心骨”,俗话说“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就是这个道理。高尚人格是党员干部清正廉洁的重要支持,它的形成,需要通过不断的修炼、养成和提升。要善于反省,发现自己的缺点和不足,及时加以改进,锻造优良品行;要见贤思齐,多向时代先锋、道德楷模学习,激励自己保持高尚的道德情操,保持正直的人品官德,保持崇高的气节操守。其次,要有一颗淡泊之心。人之所以有烦恼,不是得到的太少,而是想要的太多。人都是有私欲的。不管怎么说,我们都得活着,要活着就得有需要,共产党人也不例外。马克思就曾经指出,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还形象地说:“‘思想’一旦离开‘利益’,就一定会使自己出丑。”因此,私欲问题不管你承不承认,它都是客观存在的。我们要做的不是掩耳盗铃,不承认它,而是要把它控制在一个“度”之内,否则,就不是真正的唯物主义。我们提倡“毫不利己,专门利人”,这一境界常人难以企及,但不损人利己,不损公肥私,通过努力是可以做到的。稍微观察一下腐败分子的人生轨迹,就不难发现,他们的堕落无不是从私欲膨胀开始。法国思想家卢梭有一本思想著作《社会契约论》。在卢梭看来,大到一个政治党派,小到一个历史人物,如果人民选择你、认可你,把执政权交给你,这就是一种社会契约!现在人民群众把执政大权交给了我们共产党,我们就必须覆行好这一“契约”,任何违法违纪,任何一次的心存侥幸,都是对这种契约的背叛,都是对人民的辜负与亵渎。要时刻保持淡泊之心,经常修剪自己的欲望,抛弃不良嗜好,放弃不切实际的想法,在放弃中回归本位,找到平衡,洁身自好。第三,要有一颗感恩之心。个人成长进步固然得益于自身努力,但也离不开组织的关心培养,家人的默默奉献,朋友的鼓励支持。《诗经》里说:“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对组织、对家人、对朋友,应当时刻怀有感激之情,努力用实在的工作业绩予以回报。

(二)自律以守廉。“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反腐倡廉关键在自律,因为自律的是他律的受体。晚唐诗人杜荀鹤有首诗是这么写的:“泾溪石险入兢慎,终岁不闻倾覆人;却是平流无石处,时时闻说有沉沦。”意思是船到险要处,船家谨慎防范,大都能平安度险;反而到了“平流无石处”,思想产生了麻痹,往往容易发生事故。对于“暴风骤雨”式的腐蚀,大多数人能够抵御。相反,却容易在那些细枝末节、不太显眼的地方“翻船”,被人“用温水煮了青蛙”,有必要敲一敲警钟。首先,要远离“小意思”。祸患积于忽微,小恶终成大疾。不要认为事情不大就可以不加警觉,不要以为司空见惯就可以随波逐流。风起于青萍之末,大事都是小事演变而来的,哲学上有个质量互变规律,质的飞跃来源于量的积累。任何事物都有一个由小到大,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对于领导干部来说,“小意思”就是腐蚀意志的诱饵。有的领导干部就是因为没有警惕“小意思”,最终由“小苍蝇”变成了“大老虎”。其次,要谨防“第一次”。“初之不慎,后患无穷。”从某种意义上讲,“第一次”就是关隘、就是防线,一旦被攻破,欲望的“洪水”就会一泻千里。“夜路走多了,总有一次要碰到鬼”。只有守住了“第一次”,才能掌握主动权,才能在诱惑面前立于不败。观察一些贪官的腐败轨迹,很多人就是在“下不为例”的心态下,迈出了罪恶的第一步。“君子慎始而无后忧。”党员干部一定要守得住“第一次”,只有这样,才不会落得个“一步错,满盘输”的悲惨下场。再次,要慎待“小爱好”。兴趣爱好,人皆有之。但兴趣爱好有雅俗之分,有高下之别。健康的兴趣爱好可以放松情绪、陶冶情操,而不良的兴趣爱好必然会有害身心、损害形象。兴趣爱好看似小事、小节,但小中见大,不可小觑,弄得不好,很容易成为别有用心之人“公关”的突破口。“不怕领导讲原则,就怕领导没爱好。”党员干部有个人的兴趣爱好,无可厚非。但是,这些爱好必须是健康的、无害的。要把握好度,“爱”之得当,“好”之有道,别让爱好演变成癖好,要给自己的爱好扎上“铁篱笆”,不让居心叵测者有可乘之机,谨防“小爱好”酿成大灾祸。

在强调自律的同时,还要自觉接受他律的约束。发挥他律的作用,关键要心存敬畏,要敬畏组织、敬畏法纪、敬畏监督,“无知无畏”,必栽跟头。

(三)齐家以保廉。古人说:“欲治其国者,先治其家”,修身、齐家,才能治国、平天下,足见齐家的重要性。反过来想想,如果家风不正,放纵自己的家人肆意妄为、搜刮敛财,这个人会清正廉洁吗?很难想象。因此,家庭不仅是拒腐防变的一道重要防线,更是预防和抵制腐败的重要阵地。首先,要培育家风。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风是社会风气的载体。优良的家风,必然立足于亲情,而维系亲情亲密和睦的,必然是作用于家庭成员之间的互爱互敬、谦恭礼让、克己利他、孝悌诚信等行为。一个人在家里尊老爱幼,谦恭礼让,克勤克俭,他就能以家里的表现作用于社会;反之,一个人在家里没规没矩,无情无义,耍奸使坏,在单位上、社会上能好到哪里去?大家要义不容辞地承担起培养良好家风的重任。一要培养勤俭持家的家风。勤劳是财富之源,节俭乃持家之本,在家庭要鼓励劳动,崇尚节俭,力戒懒惰奢侈,多与他人比修养、比勤俭,少与他人比阔气、比享受。二是要培养孝悌仁义的家风。以孝悌为本,以仁义为根。孝敬父母,关爱兄弟,帮助弱小,并把这种爱推而广之。三要培养谦恭礼让的家风。“千里捎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这是一首至今广为流传,弘扬谦恭礼让、宽容处世、大度待人的通俗诗作。也是在告诫我们在日常生活中,要学会谦恭礼让,宽厚待人,锱铢必较只会衍生矛盾,家庭失和。其次,要管好家庭。有的同志擅长于管理单位、管理社会,却疏于对家庭的管理,对家属子女的管束或无暇顾及,或放任自流,这很容易出问题。一方面要管好家属。“每个成功男人的背后,都有一个伟大的女性”,“一个贪官的背后,也常常有一个贪婪的女人!”纵观近几年的贪腐案件,夫妻共同犯罪的并不少见。海南省东方市原市委书记戚某临刑前悔恨地说:“如果我老婆不那么贪婪,如果她不吹枕头风,我就不会落到今天这个地步。”他把责任都推给老婆当然站不住脚,但也确实反映出严格约束爱人、把好廉洁“后门”有多么重要?另一方面,要教育好子女。“子不教,父之过。”抚养和教育子女,是父母应尽的义务。爱子之心,人皆有之,但这个爱,应该是大爱,而不是溺爱。近几年,父子、母子同时被押上被告席的场面屡见不鲜,“我爸是李刚”类似的嚣张引起公愤,炫富炫权等“拼爹”变成“坑爹”的事情也时有发生。作为父母,要教育子女积极向上,自强自立,教育子女低调处事,谦虚为人,不允许子女打着自己的牌子招摇过市,更要提防自己利用职权为子女谋求不当利益。否则,可能不知不觉中,你就成了“被坑的爹”。再次,要慎交朋友。“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是说交友一定要谨慎。有些人在你有用的时候,跟你套近乎、讲感情,成天围在你左右,在你倒霉、栽了跟头的时候,避之唯恐不及。党员干部作为社会的一员,交朋结友是人之常情。然而,交什么样的朋友,怎么交朋友,交往到什么程度,一定要把握好尺度。要注意择善而交。不能交酒肉朋友,更不能丧失原则去“傍大款”。在交往中自己必须行得端、走得正,同时谨防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利益。如果自己是一个普通的工人农民,或是一个普通干部,他们会对你这么热情吗?自古以来,因为交友不慎铸成大错、身陷囹圄的官员多如牛毛,大家一定要从中吸取教训,多交益友、诤友,不交损友。一定要牢记,权力和友情之间有条不可逾越的鸿沟,如果逾越了,不但毁了友情,也会害了自己。要做到人情之中有原则,交往当中有政治,不忘自己的特殊身份,注意把握交往分寸,不拿原则做交易。对于那些“投机”、“公关”的不善之友,要拒之千里,对于那些打着自己旗号谋取私利的不法之友,要断然拒绝。坚决不干“一朝交友不慎,遗憾悔恨终生”的糊涂事。

三、力求实效,要竭尽全力

“党纪条规教育年活动”的最终目的是要在加强党性修养、提高队伍素质、推进事业发展上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全县各级各部门单位必须按照中央、省市的部署要求,把党纪条规教育活动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与新一轮全面深化改革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能与服务水平,架好“天线”,接通“地线”,同群众一道研究解决问题、执行政策的办法,竭尽全力为人民群众解难题,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办实事。

(一)要在服务群众上求实效。首先,要号准“脉搏”。中医看病讲究“望闻问切”,为民服务,也要号准脉搏。作为服务的提供者,弄清服务对象的需求是前提,要对群众所需、所忧、所盼做到心中有数。在实际中,有些党员干部张口讲服务、闭口谈为民,下基层也不少,但群众并不领情。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究其原因,没号准“脉”、没踩到“点”。虽然出发点是好的,但没有真正做到问需于民,为民服务自然就成了隔靴搔痒、隔山打牛,甚至南辕北辙。解决这一问题还是要回到群众中来,制定工作计划前,要先沉下身子多搞调研,点对点、面对面地征求群众意见,了解群众需求,将有限的资源用在群众最需要的事情上。推动工作更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其次,要分清“时机”。俗话讲,锦上添花无人记,雪中送炭情谊深。为民服务要服务到老百姓的“心坎上”,还有一个时机问题。曾听说这么一件事,一个单位下基层开展宣传,到了村里,前来咨询的人寥寥无几,只得草草收场。因为当时正是农忙时节,老百姓都忙着收割,根本没时间听你的宣传。这本来是件好事,为什么没有响应,值得我们深思。不少领导干部工作很忙,但忙不到节点上。很多领导干部主观上想把群众的事办好,心情可以理解,但为民服务还是要急群众之所急,把握好时机,多做雪中送炭的事,在最恰当的时候做最恰当的事,这样才是老百姓最受用、最欢迎的。第三,要把握“尺度”。领导干部要带领群众而非代替群众。过去我们习惯“代民作主”的思维,大事小事干部说了算、群众靠边站,有些事往往是干部一厢情愿、满头大汗,群众却冷眼旁观,甚至还上访阻工。要办好群众的事,不仅要考虑“怎么办”,还要考虑“谁来办”,尊重和发挥群众的主体地位,不能急功近利“抓政绩”,更不能越俎代庖“搞噱头”,只有从“越位”的地方“退位”,才能在“缺位”的地方“补位”,我们的工作才更有针对性。只有沉下了身子,摸清了底子,找准了路子,才能迈好步子,党员干部在群众心中才有位子。

(二)要在整治“四风”上求实效。党的作风是关系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常言说,村看村,户看户,群众看干部。群众身边的干部作风,直接代表着党和政府的形象。好的作风产生无穷的创造力,形成巨大的凝聚力,造就坚强的战斗力。从一定意义上说,一个地方的发展,成在作风,败在作风;一个单位的形象,好在作风,坏在作风。要不断开创我县改革发展的新局面,就必须加强干部作风建设,这是事业的需要、社会的期盼、群众的呼唤。从当前的形势和现状不难看出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势在必行。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治“四风”已初见成效,一些过去长期存在的、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有的得到根本整治,有的有了很大好转。但从全县情况来看,工作不平衡、落实打折扣,标准不很高、责任不到位的情况也还不同程度存在。“如果整治‘四风’抓而不紧、抓而不实,蜻蜓点水、敷衍了事,仍然是‘紧一阵、松一阵,过一阵、又反弹’,老百姓会怎么看我们?我们又用什么取信于民?”有人说,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如同臭豆腐,闻起来臭吃起来香,它是一种落后文化基因,具有遗传性;一种先天免疫缺陷,具有易感性;一种高致病病毒,具有传染性,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如不从思想根源上彻底转变,碰到适宜的气候土壤环境,又会死灰复燃。党的十八大以后,中央和省委制定了一系列禁止性规定,架设了一道道带电运行的“高压线”,编织了一个个笼子,力图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这些规定是刚性的,碰不得的,但是,有的同志执行得还不主动、不自觉、不到位。主要表现在:只要组织照顾,不要组织纪律,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工作标准不高,效率不高;个别同志对待工作拈轻怕重,遇到问题推诿扯皮,多干一点就叫苦,好像受了多大的委屈;县作风办在最近开展的“三公经费”等专项检查中发现,少数干部在“三公”经费、公车使用管理等方面还打些“擦边球”;还有的缺少担当精神,遇事先进行风险评估,看对自己有无影响,影响有多大,然后决定做不做,做到什么程度;有的去乡镇、企业“坐着车子转,隔着玻璃看,只看门面和窗口,不看后院和角落”;有的平时生活中依然被“三小”包围:建立小圈子,结交小兄弟,放纵小爱好;还有的对一些禁止性规定反映迟钝、行动迟缓。这些问题,尽管是少数,但依然损害党的形象,损害党群干群关系,与我们党的宗旨格格不入,务必引起我们的警觉。要及时打招呼、踩刹车,如果让它继续蔓延、扩展,其中任何一个问题都可以影响全局,制约发展。因此,整治“四风”还任重道远,要以开展党纪条规教育活动为契机,深化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树立新风正气,在思想上警钟长鸣,在工作上常抓不懈,切实杜绝庸懒散奢现象,促进我县行风政风进一步转变。

(三)要在严明纪律上求实效。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是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严明纪律,重在一个“严”字,不仅立规要严,而且执纪要严;不仅要严于律人,更要严于律已;不仅党组织要严抓,纪检监察机关(机构)更要严抓。各级党组织要以开展党纪条规教育活动为抓手,强化守土有责意识,充分认识到抓好纪律是本职、不抓纪律是失职、抓不好纪律是不称职,坚持立规矩、强教育、抓整治、当后盾,抓好工作落实。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形成党委(党组)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对于上级的决策部署,要坚决执行;对于本级、本单位的决策部署,要常常监督检查、时时督促跟进,重点事项重点督办,紧急事项跟踪督办,一般事项定期督办,紧紧抓住“不落实的事”,严肃追究“不落实的人”,确保每项工作都有结果、都有实效。希望全县各级各单位要破除思想顾虑,认真开展“党纪条规教育年”活动,在思想上“紧螺丝”,整改上“下猛药”,扎紧制度的“笼子”,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带头出汗红脸,带头解决突出问题。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全面执纪、严格执纪、刚性执纪。要在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的基础上,对发现党员干部违反纪律方面的问题,勇于大喝一声、猛击一掌,该提醒的提醒、该批评的批评、该制止的制止。对踩“红线”、闯“雷区”的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说实话,一个干部成长起来很不容易,因违纪倒下去,确实令人惋惜。但不能因此就对违纪问题宽容、纵容甚至包庇,该查的一定要查。这既是对事业负责,也是对干部本人负责。有的人之所以在违纪违法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就是因为在犯小错误的时候,因为各种因素没有处分到位,反而让他觉得,只要想办法、找关系,什么事都能“摆平”,导致越陷越深、无法挽回。对不严格、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单位屡屡出现重大违纪问题的,要严肃追究责任。要敬畏法纪尊严,这是最后一条底线。道德约束不了、纪律约束不了,最后就只能由法律来约束。这个道理很浅显,我们都是共产党员,都知道坚守这个底线对自己的好处。人生的路有千万条,每一条都能走出完美的线条;人生的道路往往又是荆棘密布、艰辛坎坷,稍不留意,就会走弯路、走错路,就可能酿成终身大错。现在当公务员、当领导干部都不容易,大家都是做了一番业绩,通过一层一层激烈竞争,才走到今天这个位置。有位领导讲过,有权势的人要注意看看四种人,一是到贫困地区去看看穷人,可以听民意、摸民情、把民脉,少些官气;二是到监狱去看看犯人,可以两相比较,对自己是个警示;三是到医院去看看病人,可以使自己更加宽容善良,以平常心对事对物;四是到火葬场去看看逝去的人,可以使自己大彻大悟,更加珍爱生命。所以,自由是宝贵的、健康是宝贵的、生命是宝贵的。希望同志们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常修为政之德,做一个组织和群众信赖的人,做一个同事和朋友敬重的人,做一个亲属子女可以引以为荣的人,做一个回顾人生能够问心无愧的人。
关于党纪条规教育年活动的具体安排,县委同意了县纪委的实施方案,县纪委已经做了专门安排部署,市纪委将在9—10月就活动开展情况到县市进行督查,请各级各单位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同志们,“以铜为鉴,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鉴,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鉴,可以明得失。”对照党纪条规,不容我们有丝毫懈怠;审视廉政环境,我们必须时刻警醒。每位同志都要珍惜自己的岗位,爱惜自己的荣誉,始终如履薄冰,保持清醒,时刻绷紧廉洁勤政这根弦,切实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立足本职岗位,严守党纪条规,以务实的态度,勤奋的精神,扎实的作风投入党纪条规教育年活动,为开创双峰改革发展新局面而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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