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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共产党涟源市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九游会j9

娄底廉政网     2020/10/10 10:00:40【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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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新征程 再出发再加油

努力开创全面从严治党新局面

——在中国共产党涟源市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8年2月9日)

孙 纬 辉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涟源市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三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十一届省纪委三次全会和五届娄底市纪委三次全会精神,总结我市2017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18年工作。刚才,学龙书记作了讲话,对贯彻上级精神、做好今年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务必深刻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7年工作回顾

2017年是全面落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的开局之年。市委始终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不断深化党的建设,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职、真抓实干,推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成效,开创了新局面。

(一)坚持以上率下,管党治党责任有效落实。市委带头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出台《加强各级纪委对同级党委及其成员监督工作的暂行办法》,主动带头接受同级监督;做纪委的坚强后盾,坚决支持纪委监督执纪问责,积极支持和推动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全市各级党组织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四个意识”更加牢固,履行主体责任更加主动认真。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业主责,坚决维护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进一步规范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换届风气和选人用人监督,查处村(社区)“两委”换届违纪问题20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0人,开展廉政审查4496人次,出具不同意见143份。以责任追究倒逼责任落实,问责党委(党组)主体责任36人次、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25人次。

(二)聚焦群众关切,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显著。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开展专项督查、专项巡查、专项清查,发现问题线索126条,立案查处69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63人,移送司法机关13人。深化“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完成185个重点村财务审计、719个非重点村财务清理工作,查处违纪问题241起,处理759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35人,追缴资金365万元,退还群众资金196万元。统筹推进涉金融、涉矿、教辅材料、招投标、“小金库”等专项整治;3人退出涉矿经营,1人辞去公职;全市中小学秋季学期教辅材料征订额比春季学期减少1667万元,减幅59.8%;查纠招投标问题项目71个。“清零”式办理农村信访举报,市纪委集中向下交办139件,办结136件。

(三)坚持长抓常管,作风建设持续深化拓展。建立正向激励和负向约束机制,出台《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和《治理“为官不为”暂行办法》,46名不作为、乱作为的党员干部被问责,其中领导干部19人。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具体问题,聚焦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收送红包礼金、涉赌涉毒等顽瘴痼疾,常态化开展明查暗访,对顶风违纪者露头就打,持续释放越往后越严的信号。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3起,处理55人。查处党员干部涉赌涉毒问题19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2人。通报“四风”典型案例40起。

(四)突出抓早抓小,纪律审查力度不断加大。科学运用“四种形态”。出台《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意见》和《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开展党内谈话的实施办法(试行)》,科级以上干部开展党内谈话13670人次,运用“四种形态”处置问题线索699条,第一、二种形态占比84.7%,同比增长42%。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全市接收信访举报1148件,立案448件,结案445件,处分438人,同比增长69.3%、37%、30.5%、30%。加强反腐败协调,劝返外逃人员4人。严格规范“走读式”谈话,所有乡镇都建立了标准化谈话室,执纪审查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五)深化改革创新,监督体制机制不断完善。探索建立村级“微权力”风险防控体系,通过确权、限权、晒权、制权,从源头有效遏制了“微腐败”问题发生,作为我省唯一案例入选中国改革(2017)年度十大案例。建立巡察制度,设立巡察办、组,建立人才库,完成两轮专项巡察、一轮常规巡察,利剑作用彰显。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工作受到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傅奎的批示肯定。全面完成派驻机构改革,设立14个派驻纪检组,实现了70个市一级党和国家机关的派驻监督全覆盖。整合派驻纪检组和乡镇纪委力量,设立7个片区工作组,实现了市乡纪检监察工作一体化管理。扎实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完成检察院相关机构、职能、人员转隶,以及监察委员会组建工作,市监察委员会正式挂牌运行。

(六)践行严实要求,纪检监察队伍更加过硬。深入开展“素质提升年”活动,举办“打铁如何自身硬”集中培训,组织《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纪律知识考试。强化自我监督。出台《纪检监察干部廉情家访办法》,将监督延伸至“八小时以外”。举办“开放日”活动,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通报及征求意见座谈会,主动“开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严格执行省“十不准”、涟源“八不准”禁令,防止“灯下黑”,立案审查纪检监察干部1人,组织处理2人。纪检监察干部在革命性锻造中淬炼党性、砥砺品质、锤炼作风,战斗力明显提升,市纪委获评五年评选一次的“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

回顾2017,一分努力一分回报,一分耕耘一分收获,成绩来之不易,我们要倍加珍惜。同时,也要清醒看到,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还没有从根本上落实落细,少数党委(党组)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管不够,少数乡镇(街道)纪检监察组织聚焦主业主责不够;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等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四风”问题树倒根存,“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仍时有发生;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形势依然严峻,总量仍在高位运行,特别是农村涉纪信访举报突出;有的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跟不上形势需要。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2018年重点工作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监察委员会成立后开展工作的第一年,做好今年的工作责任重大、意义深远。今年工作的总体思路是:牢牢把握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这条主线,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定不移惩治腐败,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以更大气力推进标本兼治,打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谱写新时代涟源发展新篇章提供坚强保证。

(一)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坚决维护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反对。加强对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重点围绕落实上级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乡村振兴战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等开展监督检查,坚决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落实不力等问题。

不断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加强对党内政治生活状况、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等的监督检查,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锐利武器。班子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巡察整改、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等情况,领导干部被群众反映、巡察反馈、组织约谈函询的问题,要在民主生活会上详细说明,接受监督。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及时、准确作出结论性意见,对政治上有问题的一票否决,廉洁上有硬伤的坚决排除,群众反映集中的不予通过。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五个必须”,坚决查处“七个有之”等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坚决纠正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严肃查处拉山头、结圈子、搞团团伙伙,以及妄议中央等行为,坚决清除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阳奉阴违的“两面人”“两面派”,以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落实带动其他各项纪律规矩严起来。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巡察、监督执纪和绩效考核重点,向上级党委和纪委“双报告”,坚决克服责任落实假大空、管党治党宽松软等问题。纪检监察机关要敢于唱“黑脸”、当“包公”,以监督责任的履行促进主体责任落实。加强派驻机构规范化建设,健全工作机制和考核评价机制,发挥好派驻监督“探头”作用。以市乡纪检监察一体化建设为抓手,持续推进乡镇纪委深化“三转”,聚焦主责主业。坚持严字当头,对失职失责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坚决予以问责,决不搞下不为例、网开一面。

(二)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

全力做好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后半篇文章”。加快推进思想、队伍和业务全面融合,完善各项工作制度,确保合署办公后实现“1 1>2”的效果。围绕监司协调、纪法衔接等重点问题,全要素试用12种调查措施,重点探索以留置取代“两规”办法。及时做好派驻纪检监察组设置工作,赋予乡镇纪委必要的监察权,推动监察工作向基层延伸。

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败。监委要严格执行宪法和国家监察法等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严把事实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规范措施使用、调查取证、对象看护、涉案款物管理等工作,提高反腐败工作法治化水平。推动执纪审查与依法调查有效统一,加强监察机关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的工作衔接,形成既相互配合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

(三)深入开展专项整治

继续深化“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开展“巩固提升年”活动。重点围绕易地扶贫搬迁、民生资金、“三资”管理、征地拆迁、村级财务、村级项目建设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严肃查处套取资金、挤占挪用、吃拿卡要等问题,坚决把拔掉的“毛”还回去,把拔毛的人拉下来。突出抓好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加大直查直办力度,严肃查处识贫不精准、脱贫不真实、帮扶不扎实等问题。把惩治“蝇贪”“蚁腐”与基层扫黑除恶结合起来,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结合起来,坚决查处涉黑腐败、打击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党员干部。

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加强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监管,对违规插手干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打招呼、为老板“站台”、“萝卜招标”、规避招标,官商勾结、利益输送的行为予以严肃查处。统筹推进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在金融活动中谋取私利、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中小学违规征订教辅材料、“吃空饷”、“小金库”等专项整治,巩固深化治理成果。加大典型案件查处力度,分专题及时通报曝光。

(四)以钉钉子精神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

盯住“老问题”和“新表现”,一锤接着一锤敲,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从严从实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省市有关作风建设规定的贯彻落实,重新修订我市落实措施,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紧盯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改头换面、隐形变异现象,拓宽监督渠道、创新监督方式,深挖细掘、严肃查处违规公款吃喝转入内部食堂、高档居民区搞“一桌餐”、巧立名目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化整为零、收送礼金礼品通过快递、公款旅游打着集体活动幌子等问题。对胆敢在十九大后还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的,先行免职,再作处理。审查调查中发现的红包礼金问题要逐一核查,对收送双方都要处理。

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10个方面的具体表现,对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突出问题严肃问责。开展“为官不为”专项治理,重点纠正领导干部回避问题、不担责任、懒政怠政,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冷硬横推等问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发挥“头雁效应”。进一步健全容错免责机制,为勇于担当、干事创业的干部撑腰鼓劲;建立举报失实澄清制度,为受到诬告的干部澄清是非。大力助推“放管服”改革,减少审批事项,规范权力运行,优化发展环境。

(五)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

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规范信访举报受理和办理,加强形势分析,强化精细化管理。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一刻不松、寸步不让。重点查处十八大以来尤其是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领导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特别是政治腐败和经济腐败相互交织形成利益集团的案件,着力解决选人用人、审批监管、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大宗采购、土地出让、房产开发、工程招投标以及公共财政支出等方面的腐败问题。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查处并通报曝光一批“围猎”干部的典型,建立健全行贿“黑名单”。坚持防逃追逃两手抓、两手硬。加强出国(境)证照统一管理,及时掌握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等情况,不断扎牢防逃“笼子”。

用好用活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完善“四种形态”操作细则,对各类问题作出恰当处理。各级党委(党组)和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落实《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开展党内谈话的实施办法》,充分运用提醒、函询和诫勉等措施,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委(党组)书记要直接与干部谈话,面对面提醒教育。谈话及接受组织函询的情况纳入本人廉政档案。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党内谈话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已谈话、函询问题的抽查核实,对属于一般性问题、能如实说明的予以了结,并向本人反馈;对犯了错误甚至是严重错误的,只要主动向组织讲清楚并确有悔改表现,可以宽大处理;对不如实说明情况、欺骗组织,边谈边犯、边询边犯的,从严从重处理并通报曝光。

(六)深入推进预防腐败工作

巩固深化村级“微权力”风险防控成果。对“四议两公开”、村财民理乡镇监管、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村级公务“零接待”等制度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村务监督工作,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保证和支持村务监督委员会依法行使职权、发挥作用。进一步加大村务公开力度,规范村务公开栏,加强监督平台运行管理,全面落实村级财务票据全公开、村级项目建设全过程公开、权力运行全流程公开。着力解决改革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逐步在乡镇、市直部门推行权力清单制度。

着力做好“大数据 监督”的大文章。树立“大数据”理念,将“大数据”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有机融合,为监督执纪问责插上科技翅膀。结合“智慧涟源”建设,建立民生监督、党风政风日常监督、电子廉政档案、“两个责任”纪实考核等平台(系统),实现监督举报便捷化、执纪审查高效化、监督考核常态化、权力运行预警化。通过“大数据”分析和碰撞比对,主动发现、甄别违纪违规问题,靠前处置问题线索,不断增强执纪监督的精准性和实效性。

扎实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做好执纪审查后续文章,实现“查办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套制度,解决一类问题”的目的和效果。加强对典型案例的梳理分析,对问题集中的行业、领域和单位重点解剖,深挖问题根源,查找制度漏洞,提出检查、监察建议,督促有关单位加强日常管理,健全防止利益冲突机制,堵住制度漏洞。发挥好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一律曝光,编印案件剖析材料、忏悔录、警示录等,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纪律和规矩意识。

(七)切实发挥巡察利剑作用

牢牢把握政治巡察定位,紧盯政治立场和政治生态加强监督。要增强透过业务看政治的能力,重点检查被巡察党组织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执行党章党规、践行“四个意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选人用人等情况,解决好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突出问题。按照一届任期全覆盖目标,统筹安排常规巡察、深化专项巡察、强化机动巡察,提升巡察精准度、震慑力,确保完成年度巡察目标。对问题没见底、整改不得力的单位,及时组织“回头看”,既检查整改情况,又发现新问题。巡察情况要向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双反馈”,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情况和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情况要向巡察办“双报告”,并及时向社会公开。加强巡察队伍建设,着力提升巡察干部思想政治水准和业务工作能力,抽调各级后备干部在巡察工作中历练。

(八)打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执纪铁军

加强学习,提升本领。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做到对党绝对忠诚。纪检监察干部要以时不待我、只争朝夕的精神加强学习,克服本领恐慌。要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能力,善于从政治高度发现、处理和解决问题;要增强综合协调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既敢于斗争、敢于监督,也善于斗争,善于监督;要增强思想政治工作能力,既敢于刺刀见红,也善于政策攻心。要适应纪委监委合署办公新要求,加强干部培训,纪检干部重点学法律、强化法治思维,转隶干部重点学纪律,不断提高政治水准和执纪执法能力。

严明纪律,强化监督。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十不准”“八不准”禁令。强化内控机制建设。加强问题线索集中统一管理,落实审查调查一次一授权。管好市纪委机关干部和下级纪委领导班子,管好室主任、派驻纪检组组长和审查调查组组长,建立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严格审查工作纪律,严查打探和泄露案情、以案谋私、失职渎职等问题,绝不护短遮丑。主动接受各方监督,市纪委每半年向娄底市纪委和市委报告一次全面工作,及时向人大报告专项工作,向政协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通报情况,进一步发挥特邀监察员对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作用,继续开展“市纪委开放日”活动,增强工作透明度。

同志们,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征程呼唤新作为。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上级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整行装再出发,撸起袖子加油干,为开创全面从严治党新局面,建成全面小康涟源作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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