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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中求进奋发有为
推动新时代涟源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在中国共产党涟源市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9年1月24日)
孙纬辉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涟源市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四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十一届省纪委四次全会和五届娄底市纪委四次全会精神,总结去年工作,部署今年任务。刚才,余庚同志宣读了通报,学龙书记作了重要讲话,对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巩固和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8年的主要工作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市监委成立后开展工作的第一年。在市委和上级纪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在大家共同努力下,全市党风政风持续好转,政治生态气象更新,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明显成效。
(一)坚持探索创新,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深入推进
按照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总体部署,全面完成市监察委员会组建和人员转隶,并如期挂牌运行。加强人员培训和工作交流,积极探索实践新的运行机制,全要素试用各项调查措施,职能、人员、工作实现深度融合,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更加顺畅,制度优势逐步转化为治理效能。市乡纪检监察一体化建设不断深化,7个片区工作组严格落实交叉检查、联合办信办案、定期例会交流等工作制度,整体联动、高效协同的运行格局更加完善。
(二)认真履行监督首要职责,日常监督不断强化
坚持把监督挺在前面,切实履行好监督首要职责。赋予派驻机构监察职能,督促市直各单位配备履行主体责任专职人员165名,出台《派驻机构对驻在单位“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办法(试行)》,派驻监督更加精准高效。深入推进“大数据 监督”平台建设,探索建立电子廉政档案、行政效能监察、重大项目监管、“两个责任”纪实考评等系统。全市运用“四种形态”处理803人次,其中第一、二、三、四种形态分别占比45.2%、43%、9.6%、2.2%,监督执纪向“管住大多数”进一步拓展。
(三)扎实开展巡察监督,利剑作用进一步彰显
高度重视中央、省委两级巡视组转交涉纪问题线索的办理工作,14批263件信访件全部按期报结,受到上级纪委充分肯定。坚持常规巡察和专项巡察相结合,对12家市直单位和7个乡镇开展3轮常规巡察,配合娄底市委对2家市直单位开展交叉巡察,围绕脱贫攻坚、扫黑除恶、村级小微权力等重点工作开展3轮专项(机动式)巡察。共发现问题698个,移交问题线索84条,提出组织调整或组织处理建议2条,巡察利剑作用进一步彰显。
(四)持续深化作风建设,“四风”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治
密切关注“四风”老问题、新表现,组织10个督查组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开展集中督查,对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办公用房、清理“吃空饷”等开展专项整治。全市共查处“四风”问题138起,处理366人,其中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4起24人。加大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整治力度,开展扶贫领域纪检监察信访举报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对教育系统“两整治一巩固”活动中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进行了严肃查处,83名公职人员被问责。
(五)强化审查调查,反腐败高压态势持续巩固
坚持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共接收信访举报1371件次,立案445件,已全部结案,给予党纪处分365人、政务处分101人,其中乡科级干部35人,移送司法机关5人,采取“留置”措施3人。不断强化规范、精准、安全理念,建立执纪审查审理质量终身责任制,严格落实“走读式”谈话有关规定和要求,牢牢守住办案质量、安全“第一生命线”。严肃查处了桥头河镇原党委书记肖俊受贿案,斗笠山镇曾方彬挪用公款案等一批典型案件。
(六)实施综合治理,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把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主动担当作为,全市共立案245人,占全部立案数的55.5%,追缴资金451万元,退还群众资金315万元,在全省51个贫困县综合排名中位居前列。坚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在全省率先开展扫黑除恶机动式巡察,重点查办了以桥头河镇李军耀为首的黑恶势力团伙及其背后“保护伞”的案件,社会反响强烈。建立健全村级小微权力风险防控机制,所有村(社区)都安装了“互联网 监督”平台查询机、建立了村(居)务监督微信群,“四议两公开”、村务公开等制度全面落实,村级“微腐败”问题有效遏制,反映新发违纪问题的信访举报明显减少,2018年度只有16件次,新实施的1400多个村级工程项目没有引发一起信访问题。这项工作得到了国务院扶贫办的高度肯定,被央视《新闻联播》报道,由省纪委推荐到央视《焦点访谈》作深度报道。
(七)坚持标本兼治,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做实做细
建立动态通报机制,发挥以案说纪和警示、震慑作用,共通报典型案例37期94起。召开全市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近900名副科级以上实职领导干部集中接受思想洗礼,并引领全市掀起了警示教育的热潮。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学习,组织《监察法》考试,与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联合举办党的十九大精神知识竞赛。推进家风建设,开展“廉洁好家风”短视频征集活动。出台《关于坚持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工作的实施意见》,督促市民政局、市食药监局、市人社局、市人民法院、市国土局、市教育局等6家发案单位开展以案促改,收到了良好效果。
(八)加强自身建设,纪检监察队伍更加过硬
市纪委领导班子从自身抓起,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强化内部监督管理,落实请示报告制度。规范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案件审理等各环节程序。加强教育培训,举办了近年来规模最大、为期三天的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班。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新成立机关党委,设立4个党支部、8个党小组,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创新开展党员活动日等党建活动,纪检监察干部履行职责使命能力有效增强,比学赶超、争先创优的工作氛围日趋浓厚。认真执行《湖南省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十不准”》,防止“灯下黑”,全市共受理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41条,党纪政务立案5人,组织处理11人。
一年来,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取得较好成效,反腐败斗争夺取了压倒性胜利。这与全国、全省的总体形势是一致的。但也要看到,我们的工作还任重道远,还存在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两个责任”意识仍需进一步加强,政治生态方面的问题没有完全解决,涉纪信访举报量居高不下,对部分重点领域和部门的监管仍不到位,纪检监察队伍政治能力和业务本领有待提高,个别纪检监察干部作风不实等。对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二、2019年重点工作
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十一届省纪委四次全会、五届娄底市纪委四次全会和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会部署要求,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落实“两个维护”,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协助市委全面从严治党,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建设清廉、和谐、幸福涟源提供坚强保障。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切实强化政治监督
坚决扛起“两个维护”重大政治责任,把“两个维护”落实到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助力涟源发展贯穿纪检监察全过程,立足本职强化政治监督。在防止“七个有之”问题上加强政治监督,坚决清除“两面派”“两面人”。在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娄底市委及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上加强政治监督,对三大攻坚战、“只跑一次”改革等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打折扣、搞变通等问题。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上加强政治监督,督促党员干部认真执行组织生活各项制度,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上加强政治监督,督促各级党组织切实扛起主体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引向深入。
(二)狠刹“四风”突出问题,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从讲政治的高度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肃查处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应景造势、敷衍塞责、矛盾上交、责任下卸、出工不出力等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检查考核、调查研究等活动。深挖细查“四风”隐形变异问题,对违规收送红包礼金、违规公款吃喝、“一桌餐”、收送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等行为露头就打。深入整治“提篮子”、在金融和涉砂涉矿等领域违规谋取私利问题。坚持“一案双查”,对问题背后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的,一律严肃处理,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
(三)加强探索创新,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
建立健全向市委报告制度,进一步加强党委对本级管理干部审查调查及处置的决策把关。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落实案件查办、干部提名“两个为主”。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直接领导、统一管理和具体指导,进一步提升“派”的权威。积极推进机关纪委建设。支持非公企业党组织成立纪检组织。推动监察权向基层、村居延伸,向乡镇派驻监察员,探索建立村居监察联络员队伍。深化市乡纪检监察工作一体化建设。全要素、宽领域推进监察实践,推动形成监察机关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
(四)做实做精监督职责,着力增强监督实效
以建设“清廉涟源”为目标,在加强日常监督上集中发力,真正做到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推动监督常态化。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重点监督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民主集中制、选人用人和廉洁自律情况。督促领导干部及时如实报告重大事项。建立电子廉政档案,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加强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用好“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落实《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开展党内谈话的实施办法》,提高运用谈话措施处理问题线索的比例,加大函询结果抽查核实力度。督促各级党组织把严格监督落实到全面从严治党各方面,充分发挥党委工作部门的职能监督作用。加强反腐败协调,推动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协作配合。将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有机结合,着力营造共同监督的浓厚氛围。
(五)深化政治巡察,持续推进巡察全覆盖、高质量
坚持从政治高度审视被巡察党组织工作,着力发现在增强“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方面存在的政治问题、腐败问题。年内完成4轮24个单位的常规巡察任务,适时对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以及脱贫攻坚、环境保护、民生保障、项目建设等领域开展专项巡察或机动式巡察。通过“巡乡带村”等方式,推动巡察向村居延伸。建立健全巡察工作约谈、考核评价、责任追究、巡察整改督查督办等机制。开展巡察整改“回头看”,对整改不落实、敷衍整改甚至边改边犯的从严问责。
(六)保持高压震慑,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着力查处的重点对象,把在党的十九大后仍然不知敬畏、胆大妄为者作为重中之重,严惩不贷。深入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工程招投标、选人用人、执法司法、财政资金管理使用等重点领域腐败治理。严肃查处违规举债、工程建设项目超概算等背后的腐败问题。服务“涟商回归”战略,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促进非公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坚持把准政策、宽严相济,对主动投案、主动交代问题的宽大处理,对拒不交代、欺瞒组织的从严处理。
(七)强化标本兼治,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
在注重执纪执法结果的基础上,更加注重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把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贯穿监督执纪工作始终。进一步加强警示教育,用查处的典型案例教育全市党员干部,通过强化震慑,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规范一方的效果。及时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巡察反馈意见及督办函,督促整改落实,杜绝问题再次发生。深入开展以案促改,督促发案单位及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警示教育大会,深入挖掘背后根源,从制度层面研究防治对策,做到源头防腐。加强对处分决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通过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警醒党员干部不碰红线、不踩底线。
(八)深化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治理,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
继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为我市2019年整体脱贫摘帽提供坚强纪律保障。对生态扶贫、产业扶贫、教育扶贫、基础设施建设、民生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等领域开展“一季一专题”专项治理,查办一批案件,规范一个领域。加大对扶贫领域上级批办件、重大疑难问题直查直办力度,加大违纪资金追缴和退还力度。不断完善村级小微权力风险防控机制,用好“互联网 监督”平台,从源头遏制农村基层腐败问题的发生。开展村级财务大整顿,加强村级财务任期审计。全面巩固中小学教辅资料违规征订、学校食堂违规经营、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专项整治成果。开展套取医保资金、财政惠农卡、医疗诊疗卡专项治理,深入整治医院拿回扣问题。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及其“保护伞”,严肃查处向黑恶势力通风报信、干预案件调查处置等行为。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逐案过筛,“保护伞”“关系网”没有查清的决不放过。聚焦教育医疗、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低保养老、住房及物业管理等民生领域,严肃惩治侵害群众利益的“微腐败”,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九)坚持严管厚爱,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
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让纪法约束有硬度、批评教育有力度、组织关怀有温度。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文件精神,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在强化责任约束的同时鼓励创新、宽容失误。坚持“三个区分开来”,把握好动机是为公还是为私,性质是失误错误还是违纪违法,情节是轻微还是严重,根源是主观还是客观,方式是集体决策还是个人擅为等界限,对问题作出精准处理,对受到错告诬告的及时澄清正名,对情况不清的抓紧甄别,对诬告陷害行为严肃追责,形成激浊扬清、惩恶扬善的良好氛围,最大限度地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进一步完善对受问责干部的后续管理工作,出台《受问责干部管理办法》,对被问责的同志及时跟踪回访和谈心谈话,及时“拉一把”,防止“一问了之”“一棒打死”,鼓励重振旗鼓再出发。
(十)全面加强队伍建设,打造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铁军
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讲政治、练内功、提素质、强本领,全面加强队伍能力建设。深刻把握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政治机关的本质属性,提升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工作水平,切实增强政治能力。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败,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切实增强依规依纪依法履职能力。坚持实事求是,强化精准思维和“细活意识”,切实增强精准发现和处置问题的能力。自觉将纪检监察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定期向上级纪委监委和市委报告工作,重大事项及时请示,重要情况主动汇报。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对纪检监察干部实行全方位管理,主动接受党内监督和其他各方面监督。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的坚决查处,对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以“零容忍”态度打扫庭院、纯洁队伍。
同志们,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娄底市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使命,勇于开拓进取,更加奋发有为,以更高质量的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以优异的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