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二)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三)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四)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五)2021年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六)2021年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政府采购情况
3.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4.绩效目标情况
5.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四、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2021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1年部门收入总表
三、2021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1年政府性基金拨款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九、部门(单位)整体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
十、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
中共冷水江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中共冷水江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简称市纪委)和冷水江市监察委员会(简称市监委)合署办公,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市纪委是负责全市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专责机关,受娄底市纪委和冷水江市委的双重领导。市监委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市监委向娄底市监委、冷水江市委请示报告工作,对冷水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接受监督。
市纪委和市监委负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娄底市纪委和市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定,实施《党章》规定范围内的监督,维护党的章程和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实施《监察法》规定范围内的监督,负责监督检查和调查处理有关违反《党的章程》、党内法规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纪律规定方面的案件,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政纪的决定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编办核定,市纪委内设18个部室、2个二级机构和13个派驻纪检组,全部纳入2021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部室有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案件监督管理室、调研法规室、党风政风室、信访室、第一至第七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信息技术保障室、干部监督室和财务保障室,二级机构为冷水江市办案管理信息中心和冷水江市村级小微权力事务中心。
单位编制人数117人,实有人数105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23人,另外,10个乡镇街道纪检干部50人。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870.65万元。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870.6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支出预算包括:按政府收支分类功能科目逐项说明。如,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30.2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2.9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0.9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6.48万元。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比2020年增加390.36万元,增长26%。主要是专项收入增加。
(二)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870.65万元,比2020年增加390.36万元,增长26%。主要是专项支出增加。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870.65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916.55万元, 占49%,商品和服务支出308.76万元, 占17%,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10万元, 占0.4%,项目支出638.24万元,占34%。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32.4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23.65万元,主要包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养老保险缴费、医保缴费等。
公用经费308.7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及邮电费、印刷费维护费、培训费、租赁及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及公务用车运行费、差旅费、劳务费、工会费、福利费等。
2.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638.24万元,其中:作风建设工作经费21.28万元、乡镇办纪检工作经费12.16万元、纪委派驻13个纪检组工作经费124.8万元、监察委工作经费80万元、非税成本400万元。
(三)2021年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4万元,公务接待费7万元。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比2020年减少0.6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2020年、2021年均未预算出国出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2020年、2021年均未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用;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0.44万元,主要原因节约开支;公务接待费减少0.2万元,主要原因节约开支。
(四)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五)2021年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收入总预算1870.65万元,支出总预算1870.65万元。2021年收支总预算较2020年增加390.36万元,增长26%。主要是专项支出的增加。
收入预算1870.65万元包括:上年结转0万元,占0%;财政拨款收入1470.65万元,占79%;事业收入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非税收入400万元,占21 %。
支出预算1870.65万元包括:基本支出1232.41万元,占66%;项目支出638.24万元,占34%;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市纪委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08.76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194.14万元,减少 39 %,原因为非税收入预算到专项支出。
2.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201.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41.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0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市纪委占用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房屋150平方米,价值21.70万元;车辆5辆,价值70.44万元;办公家具价值108.17万元;其他资产价值49.97万元。
4.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1870.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32.41万元,项目支出638.24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870.65万元。
2021年实行专项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所有项目均纳入),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18.24万元。
5.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四、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冷水江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冷水江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中共冷水江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