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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中共娄底市娄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娄底市娄星区监察委会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中共娄底市娄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娄底市娄星区监察委员会
一、 部门职责
中共娄底市娄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娄底市娄星区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
(一)负责全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和区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区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区委工作部门、区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乡镇(街道)党(工)委、纪(工)委等党的组织和区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三)在区委领导下组织开展巡察工作。
(四)负责全区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省监委、市纪委市监委和区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区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五)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区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六)负责组织协调全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七)负责综合分析全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起草制定或者修改本区纪检监察制度规定,参与起草制定本区相关规范性文件。
(八)负责协调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省监委、市纪委市监委交办的反腐败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事宜;加强对全区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九)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区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区纪委区监委派驻机构、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十)完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省监委、市纪委市监委和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中共娄底市娄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娄底市娄星区监察委员会机关内设17个室(部)和10个派驻纪检监察组,下设二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未单独核算),区委作风办、区委巡察办归口区纪委监委管理。实有编制121人,其中行政编制111人,事业编制6人,工勤编4人。年末实有在职人员123人,退休人员12人,在职人数比上年增加38人,年末在职人员变化的主要原因是: 10个派驻纪检监察组人员编制增加,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人员增加。
(二)决算单位构成。
中共娄底市娄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中共娄底市娄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娄底市娄星区监察委员会本级以及所属内设机构和10个派驻纪检监察组、下设一个二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未单独核算),区委作风办、区委巡察办(组)等机构,没有其他二级决算单位。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中共娄底市娄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娄底市娄星区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娄星区纪委监委)2019年度决算收入是3732.9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32.90万元(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为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比2018年决算收入数1468.22万元增加2264.68万元。其原因是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监察委成立,人员增加、巡察办(组)人员增加、办案经费、巡察经费等投入增加,非税罚没收入任务超额完成,财政非税返回相应增加。2019年决算支出3386.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84.22万元、项目支出902.5万元), 比2018年决算支出数1402.05万元增加1984.67万元。其原因是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监察委成立,人员增加、巡察办(组)人员增加、办案经费等投入增加。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12.35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娄星区纪委监委2019年度收入决算是3732.9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32.90万元,占总收入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娄星区纪委监委2019年支出决算总计3386.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57万,占总支出90.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9.50万元,占总支出5%;卫生健康支出62.49万元,占总支出1.85%;城乡社区支出3.60万元,占总支出0.11%;农林水支出0.40万元,占总支出0.01%;住房保障支出93.73万元,占总支出2.7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娄星区纪委监委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3732.90万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决算1468.22万元增加2264.68万元。财政拨款支出决算3386.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84.22万元、项目支出902.50万元), 比2018年决算支出数1402.05万元增加1984.67万元。其原因是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监察委成立,人员增加、巡察办(组)人员增加、办案经费等投入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决算支出合计3386.72万元,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1402.05万元增加1984.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84.22万元,比2018年度决算基本支出1116.37万元增加1367.84万元;其原因是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增加人数38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增加。项目支出902.50万元,比2018年决算285.68万元增加616.82万元。其原因是纪检监察体制监察委成立;改革后职能强化,办案经费增加;三是2019年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开展了一轮交叉巡察;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开展了二轮常规巡察,增加了三个授权巡察组,巡察经费增加等。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3386.72万元。
1)基本支出2484.22万元,占总支出的73.35%。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58.50万元,占总支出63.7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9.50万元,占总支出5%;卫生健康支出62.49万元,占总支出1.85%;住房保障支出93.73万元,占总支出2.77%。
2)项目支出902.50万元,占总支出的26.65%。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98.50万元,占总支出26.53%;城乡社区支出3.60万元,占总支出0.11%;农林水支出0.40万元,占总支出0.0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81.9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386.72万元,支出决算增加1804.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4.08%,其中基本支出决算数2484.2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1438.76万元增加1045.46万元,增长72.66%;项目支出决算数902.5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143.20万元增加759.30万元,增长530.24%。其原因是:一是因为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增加人数38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财政投入增加;二是职能强化办案经费财政投入比年初预算增加;三是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开展了一轮交叉巡察;2019年增加了三个授权巡察组,为确保巡察工作正常有序开展,财政加大了巡察工作经费的投入;四是非税罚没收入任务超额完成,财政非税返回增加。财政投入增加,各项支出也相应增加。
具体到项级科目的情况:
一)基本支出决算数2484.2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1438.76万元增加1045.46万元,具体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123.06万元,支出决算为2154.38万元,支出决算增加1031.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1.8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是因为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增加。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12万元,支出决算增加4.1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为追加工作奖励资金4.12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46.20万元,支出决算为156.22万元,支出决算增加10.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85%,决算数大于(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 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7.81万元,支出决算为7.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5.47万元,支出决算为5.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62.49万元,支出决算为62.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93.73万元,支出决算为93.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项目支出决算数902.5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143.20万元增加759.30万元,具体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143.2万元,支出决算为875.50万元,支出决算增加732.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1.3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是因为纪检监察体制监察委成立,改革后职能强化,办案经费支出增加,追加了巡察工作专项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万元,支出决算增加2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是因为追加了信访件办理专项经费。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增加3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为追加2018年度全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工作奖励资金。
4、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60万元,支出决算增加3.6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是因为追加上级专项2018年1-12控违拆违和规划管理月度工作奖励经费。
5、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 其他扶贫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40万元,支出决算增加0.4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是追加驻村帮扶和群众工作考核奖励经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84.2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82.2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7.84%,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公用经费30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16%,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4.72万元,支出决算为23.94万元,完成预算的96.82%,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一样,与上年决算数0万元相比,一样。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4.72万元,支出决算为4.14万元,完成预算的87.6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节省了各项接待支出,与上年决算数4.60万元相比减少0.46万元,下降1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节省了各项接待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20万元,支出决算为19.80万元,完成预算的9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与上年决算数63.94万元相比减少44.14万元,减少69.0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今年未购置公车,减少公车购置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14万元,占17.28%,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9.80万元,占82.72%。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14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56个、来宾450人次,主要是接待上级检查、指导工作调查研究,地区和部门之间的公务往来参观学习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9.8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原因是当年没有购置车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80万元,主要是油修费支出,截止2019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报告等按照娄星区财政绩效部门要求已公开。(详见附件)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247.29万元增加54.71万元,增长22.12%。主要原因是: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增加人数38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一般性支出为636.24万元,其中:办公费203.64万元; 印刷费36.93万元;咨询费0万元;水费0万元;电费0万元;邮电费17.75万元;取暖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 差旅费164.6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维修(护)费5.35万元; 租赁费0万元;会议费1.60万元; 培训费2.84万元; 公务接待费4.14万元;被装购置费0万元;劳务费25万元;委托业务费26.48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8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88.90万元; 房屋建筑物购建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39.1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5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9.5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9.5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9.5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单位公务用车保留;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扶贫资金:是国家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支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村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边境地区、国有贫困农场、国有贫困林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贫困团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扶贫对象基本生活条件,增强其自我发展能力,帮助提高收入水平,促进消除农村贫困现象的专项资金。
4、城乡社区支出是指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支出、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支出等。下设6款: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中共娄底市娄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娄底市娄星区监察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预算法》“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对预算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评价”的规定,以及《娄星区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娄星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区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娄星财绩〔2020〕5号)等文件要求,我委对部门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现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能概述
1.职能职责
中共娄底市娄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娄底市娄星区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
(1)负责全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和区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区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区委工作部门、区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乡镇(街道)党(工)委、纪(工)委等党的组织和区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在区委领导下组织开展巡察工作。
(4)负责全区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省监委、市纪委市监委和区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区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5)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区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6)负责组织协调全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7)负责综合分析全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起草制定或者修改本区纪检监察制度规定,参与起草制定本区相关规范性文件。
(8)负责协调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省监委、市纪委市监委交办的反腐败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事宜;加强对全区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9)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区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区纪委区监委派驻机构、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10)完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省监委、市纪委市监委和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组织机构及人员情况
我委机关内设17个室(部)和10个派驻纪检监察组,下设二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区委作风办、区委巡察办归口区纪委监委管理。实有编制121人,实有在职人员123人,退休人员12人。
(三)2019年度重点工作计划
1.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切实加强政治监督。
2.深入纠“四风”、治陋习、树新风,大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3.做实做细监督职责,全面提升监督实效。
4.持续深化政治巡察,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5.不停步不松劲再出发,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6.聚焦民生民利,着力解决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
7.突出主责主业,从严从实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二、部门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主要内容和涉及范围
(一)部门整体支出规模
2019年整体支出2654.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84.22万元;项目支出170.5万元。
(二)资金使用方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2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9.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2.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6万元,农林水支出0.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3.72万元。
(三)主要内容和涉及范围
基本支出系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2019年基本支出2484.22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137.4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30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4.79万元。“三公”经费总计23.94万元,较年初预算24.72万元减少0.7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接待费4.1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8万元。
项目支出系我委为完成纪检监察工作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业务工作经费和信息平台维护经费。主要用于办案、作风建设、党风政风建设和廉政宣传等工作的业务支出。2019年项目支出170.5万元。
1.作风办工作经费、追逃工作经费、廉政娄星微信平台维护经费、“互联网 监督”工作经费等年初预算项目经费101.2万元,主要用于保证作风建设及明察暗访各项工作任务的开展;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处置,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和顶风违纪搞“四风”问题; “开展小微权力 “互联网 监督”,惩治基层腐败,推进解决基层组织运行中的实际问题,确保各项制度规定落实到位,有效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等方面的工作,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专项资金已使用完毕。
2.为解决基层纪检监察力量薄弱、办案能力不足等问题,推动全区信访案件的办理,纪检监察工作协同发展、高质量发展。财政安排信访件办理专项经费20万元,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专项资金已使用完毕。
3.上级奖励及非税征管等支出49.3万元。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定及指标设置情况
目标1:完成本年度单位人员经费保障任务。
目标2:保障本单位办公业务顺利开展,维护单位正常运转。
目标3:严格控制三公经费。
目标4:精准有力惩治腐败,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不断巩固发展。
目标5:创新巡察方式,巡察“利剑”作用彰显。
目标6:巩固和深化专项整治成果, 着力构建常态长效机制。
目标7:突出标本兼治,全面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二)2019年部门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和指标完成情况
2019年,娄星区纪委在收支预算内,完成了以下整体目标:
目标1:完成本年度单位人员经费保障任务
完成情况:2019年人员经费支出2182.22万元,用于保障本单位123个在职干部职工的工资福利发放和12个退休职工的慰问金和老干活动经费,实现人员经费保障率100%。完成各项资金支出进度要求,工资薪金按时足额发放,确保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各项工作开展顺利,人均年度成本逐年增长。
目标2:保障本单位办公业务顺利开展,维护单位正常运转
完成情况:2019年商品和服务支出30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我委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办公费、邮电、印刷费、会议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等日常公用经费。用于保障本单位各项工作任务顺利的开展。
目标3:严格控制三公经费
完成情况:经费实际支出总计23.94万元。较年初预算24.72万元减少0.7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接待费4.1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8万元。公务用车5台,公务接待56次,公务接待人次450次,严格控制下乡车费补贴,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保证各项工作正常工展,提升机关整体形象,促进纪检监察事业的发展,实现三公经费逐年下降。
目标4:精准有力惩治腐败,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不断巩固发展
完成情况:全年共受理群众举报件275件,同比下降45.8%。对161件越级重复访和扶贫领域信访件开展挂牌销号专项行动,办结率100%,办信质量和效率位居全市前列。全年处置问题线索720条,立案157件,其中乡科级干部17人,采取留置措施8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1人,开除党籍29人,开除公职4人,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22人。全年共有90人主动交代问题,46人主动投案,上缴违纪违法所得630万元。坚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共受理涉黑涉恶线索118条,办结线索107条,严肃查处了肖勇志涉黑涉恶案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问题,追责问责71人,其中留置2人,免职4人,开除党籍6人,移送司法机关8人。配合市纪委监委查处了区治超办相关人员贪腐系列案,立案32人,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10人。
目标5:创新巡察方式,巡察“利剑”作用彰显
完成情况: 2019年坚持把常规巡察与专项巡察、交叉巡察贯通起来、穿插使用,巡察质量显著提升。组织开展了2轮常规巡察,1轮交叉巡察,共巡察单位28个,发现问题138个,边巡边改问题37个,移交问题线索20条,提出整改意见65条。积极探索“巡街带居”工作模式,延伸巡察社区党组织41个,共发现问题105个,移交问题线索5条,党纪政务处分4人,充分发挥了政治“显微镜”“探照灯”作用,巡察工作的公信力和影响力显著提升。
目标6:巩固和深化专项整治成果, 着力构建常态长效机制
完成情况:紧抓重要时间节点,紧盯“四风”隐形变异新动向,开展日常督查386个次,通报批评单位100个次,通报批评违纪人员199人次。深入推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整改”,共自查自纠问题155个,整改完成率100%,修订或废止制度141个,退缴资金50.37万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1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人。持续推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全区会议、文件、督查考核分别减少45%、54%、86%;清理规范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工作群571个,切实减轻了“指尖上的负担”。严肃问责不敢担当、弄虚作假、履职不力的党员干部49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0人,诫勉谈话17人。重点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8 3”专项整治,共查摆问题313条,制定整改措施430项,完成专项整改304项,推动建章立制175项,整改完成率97.1%,解决了一批群众身边的突出问题。统筹推进“一季一专题”专项治理,聚焦易地扶贫搬迁、生态扶贫、教育扶贫等重点领域,共发现问题线索146条,立案查处101件,党纪政务处分62人,组织处理56人,追缴退缴资金743.34万元。开展整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专项行动,约谈限期整改2家,暂停医保服务协议10家,清理退缴违规资金480万元。有效发挥村级小微权力 “互联网 监督”平台的源头防治作用,打造线上线下立体监督网,全面公开群众重点关注、反映强烈的村级财务、民生资金、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等事项,指尖上的监督成为现实。
目标7:突出标本兼治,全面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完成情况:层层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宣讲活动,宣讲对象上万人次;开展“弘扬好家风,传承好家训”、“翰墨颂清风”迎春送春“廉”廉洁文化进乡村活动,组织党纪法规网络知识竞赛,累计参与人数12000余人次;对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参与“黄赌毒”、酒驾醉驾等5批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进行公开通报曝光;召开不同行业、不同领域警示教育大会11次,特别是组织近千名科级以上党员干部召开警示教育大会,4名违纪违法的党员干部现身说纪说法,达到了用“极少数”教育“关键少数”的目的。全年在市级以上主流媒体上稿667篇,其中,村级小微权力 “互联网 监督”工作成效在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和《焦点访谈》推广,主题教育专项整治、严惩“微腐败”、扫黑除恶破网打伞工作被《湖南日报》、湖南卫视专题报道。
(三)未实现既定绩效目标或未完成指标任务的分析说明
区纪委监委绩效目标均已实现。
三、总体评价和自评得分情况
(一)区绩效办对2019年部门(单位)的绩效评估考核结果
2019年全区各单位绩效评估考核结果尚未公布。
(二)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自评打分表》,我单位的自评分为96.5分。指标具体分析如下:
1.“预算配置”指标分13分,得分12.5分。其中“在职人员控制率”为101.65%,根据评分标准,得4.5分;“三公经费”变动率为-63.94%,根据评分标准,得分8分。
2.“预算执行”指标分20分,得分17分。其中:“预算完成率”为89.15%,根据评分标准得7分,主要原因是年未有412.35万元指标于12月才下达,没有形成支出,结转下年使用;“预算控制率”为0,根据评分标准,得10分。
3.其他指标均得满分,指标具体分析见“自评打分表”的指标说明。
四、存在问题与建议
(一)年初部门预算中对本单位的部分经费没有体现,同时因纪检监察工作的实际情况,在部门整体支出的资金安排和使用上的不可预见性,现行的预算绩效指标的设置上还待进一步完善,使之更能反映单位的真实的绩效水平。
(二)财政加强对绩效评价工作的培训和指导,进一步优化项目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做到合理性与可操作性的有机统一。
(三)本单位的非税收入,执行项目及金额不可控制和预测,预算难以准确编制,导致预算执行无法控制。
中共娄底市娄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娄底市娄星区监察委员会
2020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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