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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机关公务用车运行管理,实现公务出 行便捷合理、交通费用节约可控、车辆管理规范透明、监管问责 科学有效,根据《冷水江市市直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 方案》,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务用车坚持集中统一管理、统筹兼顾调度、安全 节约使用的原则,加强车辆管理,提高用车效率,节约车辆开支, 车辆使用规范有序。
第三条机关车辆归口办公室管理。办公室负责有关思想政 治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安全教育、财务审核监督及协调 外部工作关系等事项。
第四条 本办法的主要内容包括处置更新、车辆管理、监督 管理、调度使用、维修保养、定点加油、定点保险、定点洗车、 车辆租赁、费用管理和司勤人员管理等。
第二章处置更新
第五条 车辆处置更新按中央、省、市相关标准办理,优先 使用新能源汽车。
第六条 单位车辆符合更新标准,由办公室向市公务用车管 理办公室申请办理。处置车辆交通违章清零、手续齐备后移交市 公务用车管理办公室。
第三章车辆管理
第七条 机关公务用车实行定点停放,非工作时间必须停放 在新行政中心。司勤人员未按要求停放的,第一次警告,第二次 聘用人员解除聘用关系。
第八条机关公务用车实行一车一台账。办公室建立车辆台 账,内容包括车辆信息、派车登记及审批、车辆行驶里程、车辆 费用消耗、车辆维修保养记录、车辆保险购买情况等。
第九条 机关公务用车实行定点加油,采取“一车一卡、按 车号加油”的管理办法。驾驶员每次加油应予登记,包括车辆总 里程、加油量等。严禁在外单位无偿加油,严禁用本车油卡为其 他车辆加油(卖油)。如有违反,一经发现,聘用人员解除聘用关 系。
第十条车辆维修由办公室统一管理,按先鉴定、核实报批、 再修理的程序运作。凡需进行车辆维修(装饰)的,由司勤人员 提出维修申请,填写车辆维修(装饰)通知单,注明修理项目, 并做出预算,按程序报批后方可维修(装饰)。维修(装饰)费用 的结算由办公室统一办理。
第十一条车辆在外地行程中确有故障需维修的,必须向办 公室主任报告具体情况,经主任同意后,只对影响本次行车的个 别已损零件进行更换和修理,而且须经用车人签字方可报账。
第十二条 实行定点维修(装饰)。凡机关车辆维修、装饰, 一律到市政府采购管理办确定的定点汽修厂和定点装饰店,每年 1月由办公室主任考察后,报分管领导确定,一年一定。
第十三条 禁止公车私用,实行节假日车辆封存;除执行特 殊公务外,不得将公车停放在学校、酒店宾馆、公共娱乐场所和 景区内;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使用用途或固定给个人使用执法执 勤、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
第十四条无特殊情况,已享受了交通补贴的机关工作人员, 一律不得在保障区域内使用公务用车执行公务。
第四章调度使用
第十五条 机关公务用车实行派车登记。派车时用车人必须 填写《公务用车派车单》,由办公室签字后方能出车。《公务用车 派车单》必须记录用车人、用车时间、用车事由、用车目的地等。
第十六条 单位工作人员的长途用车,一般须提前12小时 向办公室申请派车。工作人员去有动车直达的市、州中心城市开 会、培训,一般不安排公务用车;单人出差一般不安排公务用车。 以下情况可以使用公车:
(一) 一线执纪监督、突发事件和工作督查、巡察、巡查等 公务活动;
(二) 参加抢险救灾、处置突发事件;
(三) 参加市党代会、市人代会、市政协全会;
(四)办理涉及国家安全、保密、纪要通讯等公务;
(五)上级部署和市领导批准部署的专项检查、督查、考核、
视察(巡察巡查)和市外人员来冷的公务活动;
(六) 下乡扶贫工作;
(七) 到机场和高铁站接送因公差遣人员;
(八) 符合规定要求的工会吊唁:
(九) 交通补贴保障之外的公务出行。(市本级公务交通补 贴保障范围为:东至冷水江火车东站、南至布溪(街道)郭家桥、 西至中连乡诚意、北至原军区水泥厂所在地汇美畔山公馆)
第五章车辆租赁
第十七条 为提供多元化的公务出行方式,增加社会化交通 供给,切实保障公务出行,确因公务出行需要,可以向社会租用 车辆。 ,
第十八条 不得超标准租用车辆,不得长期固定租用车辆。
第十九条 向社会租用车辆时,应向市公车办申请,公车办 无法提供车辆时,可按程序向社会租赁车辆。需详细填写《公务 活动租车单》,确认租车单位、租车事项、租车时间、车牌号码、 行驶里程等,并由双方签字确认,做为结算依据。租用的车辆必 须车况良好、手续齐备、保险有效。
第六章司勤人员管理
第二十条 司勤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文明驾驶,
听从调度,服从安排,服务热情。
第二十一条 司勤人员出差补贴按冷水江市直机关差旅费 有关规定执行,其它补助按市公务用车管理办公室出台的标准执 行。
第二十二条司勤人员因违反道路安全交通法律法规等受 到交通违章罚款的,一切责任由司勤人员自行承担。
第二十三条 私自出车的,聘用人员解除聘用关系。因私自 出车产生的所有费用和交通事故后果由司勤人员自行承担。
第二十四条 司勤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相关规章制度的, 正式工作人员依据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相关管理规定予以处理,聘 用人员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直至解除聘用关系。
冷水江市纪委监委公务用车派车单
时间: 年 月 日
申请人 | 驾驶员 | 第 联 | ||
用车 时间 | 年 月 日一 年 月 日 出车时间: 时 分 |
返回时间: 时 分 | 存 根 | |||
车牌 | ||||
用车 事由 | ||||
行车 路线 | 起始里程 | |||
车管 负责人 意见 | 分管 领导 意见 | |||
领导 审批 |
非紧急情况,申请人需提前半天填报派车登记单;
遇紧急情况,经请示后,可由办公室安排出车,事后补派车单。
冷水江市纪委监委公务用车派车单
时间: 年 月 日
申请人 | 驾驶员 | 用车人 | 第 | |||
用车 | 年—月一 | 日- | —年— | _月— | 日 | 二 |
时间 | 出车时间 | • | 时 | 分 | 联 |
返回时间: 时 分 | 工 作 单 | |||
车牌 | ||||
用车 事由 | ||||
行车 .路线 | 起始 实用 里程 里程 | |||
管人见 责 车负意 | 管导见 分领意 | |||
领导: 审批 | ||||
备注:驾驶员凭此单出车,出车完成后将本联交回办公室存档,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