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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娄星区纪委监委将严肃查处的3起违纪违法党员被开除党籍的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一、花山街道对江社区党员杨凤姣参与组织强迫交易违法犯罪的问题。2014年以来,杨凤姣伙同他人采取暴力、威胁的手段强揽工程、强迫交易,攫取非法利益,扰乱市场经济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20年6月,杨凤姣犯强迫交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2020年11月,杨凤姣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二、杉山镇农联村党员李勇故意伤害他人违法犯罪的问题。2016年12月,李勇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赔偿他人经济损失。2020年11月,李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三、万宝镇东冲村党员刘保再故意伤害他人违法犯罪的问题。2020年9月,刘保再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赔偿他人经济损失。2020年11月,刘保再受到开除党籍处理。(娄星区纪委监委)